打错门事件的启示:建立以民众权利保障为指标的新安全稳定观


 

据人民日报723日报道 近日,湖北省委大院门口,武昌公安分局6名“信访专班”便衣警察围殴了一位厅级干部的妻子。事后,武汉公安方面一位负责人道歉时说“打人纯属误会”。对于“打错门”,舆论焦点集中在“打错”上,原因是武昌公安分局道歉称这是“误会”。言外之意是:领导夫人不能打,普通群众但打无妨。然而,“打错门”之“错”,不在“打错人”,而是在暴力维稳思维下的习惯性打人。

“信访专班”,理应是为信访人员服务,可是竟然以打人为“履职”。实际上,“保安脚踹农妇”、“长期上访被劳教”等事件,性质也一样。保安也好、警察也好,施暴的底气从何而来?正是把上访者当成了“不稳定”的因素,而把“维稳”当成了使用暴力的借口。从这个意义上说,“打错门”事件启发我们反思目前习以为常的安全稳定观

   改革开放时间过程的复杂性,和改革开放某些战略策略的失误,使我国目前面临的社会矛盾异常尖锐。群体事件频发,当合政府各级部门都把维稳作为重中之重。

   为什么需要稳定的局面?维持什么样的稳定局面?如何维持稳定?这些具体维稳过程中的问题都反映出维稳的背后的理念。这两天出现的打错门以及目前出现的越来越多的上访冲突事件,显示出我们一些政府部门的习惯的传统维稳观。我把他称之为官本型维稳观。这样一种维稳观能够达到维稳的目的吗?现实的冲突已经越来越显示:这种传统的安全稳定观可能带来的职能是更大的不稳,因为这种传统的维稳观已经不适应转变了社会现实。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了,经济体制正在从传统计划经济模式转型为市场经济模式,既然我们赖以生产生活的体制在转型,我们的社会安全稳定观也需要转型。

 

 

   传统的社会安全稳定观是以国家权利高度集中,民众权利被抑制为前提的,社会安全稳定就意味维护国家集中的权利安全稳定。一旦国家集中的权利受到质疑,便被视为不安全不稳定因素。但是在体制转轨阶段,国家权利向民众权利的回归正在进行,民众权利随着改革开放的时间正如小草逐步生长演化,这一演化过程不可逆转。国家权利的集中状况开始改变,我们就不能再以单纯维护国家权利集中为前提,而是对民众权利回归的要求视为常态,而不再视为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传统的社会安全稳定观比较被动消极地看待民众的自主表达,民众的衣食住行、就业、医疗、教育、养老都由国家统一安排,大锅饭铁饭碗,平均主义一刀切,所以无表达被视为安全稳定,有表达被视为不安全稳定;但是在体制转轨阶段,私人财产的产生,社会资源的流动,信息手段的发达,个性追求的多元,表达已经成为生活的必须。新安全稳定观必须而且应该鼓励人民表达,在人民充分表达的基础上尊重民意、采集民智、维护民利。对于民众表达的态度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

   传统的社会安全稳定观以比较简单的行政管制甚至司法方式对待各种不安全稳定因素,对待不安全稳定因素的甄别比较粗糙。在体制转轨阶段,表面上的不安全稳定的因素的构成极为复杂,有民众正常的权利受到侵害后的不满,也有民众自由受到抑制后的冲动,当然也有不明争相的从众、更有居心不良的煽动,各种不同种类的因素纠葛在一起,光是行政管制或司法强制是不行的,过于简单的处理,不仅不能有效解决错综复杂的问题,甚至可能激化矛盾。需要仔细甄别,对于受到侵害的不满,需要倾听认错;对于自由受到抑制后的冲动,需要对话谈判化解;对于不明真相的从众,需要公开透明解决;只有居心不良的煽动,需要行政或司法管制。目前的群体事件频发的案例说明我们在处理安全稳定问题上的倾听认错、对话谈判、公开透明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严重缺乏,致使许多可以事先避免的不安全稳定事件恶性扩展。

   传统的社会安全稳定观对于是否不安全稳定的判断比较主观化和随意。往往以领导人的判断为标准,缺乏科学的评估机构和评估指标体系。体制转轨阶段,科学发展观正在落实,科学的安全观也需要设立。科学确立安全稳定主体-人民是安全稳定的第一主体,他们既是社会安全稳定的服务目标,也是社会安全稳定的力量,让每一个普通民众成为社会安全稳定的积极参与者;需要建立科学评估组织机构研究安全稳定的理论与机制,需要社会民众与国家一道建立科学指标测定社会安全稳定度,建立民主法治型安全稳定监控系统。

   传统的安全稳定观把民众的意见、不满当做完全消极的因素。缺乏对民众意见、不满的积极评价。实际上,民众的意见、甚至不满可能正是政府执政的营养和药方。如果积极地了解、吸收、尊重民众的不满和意见,可能会有助于提高政府执政的水平和能力,防止政府腐败或堕怠的产生,更有利于官民关系的协调。民众是执政者的父母,也是执政者的老师。通过让民众权力的实现、利益的增进、责任的提升、幸福感、满意感的提高维持稳定是最科学的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