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市场经济中的商品价格来说,只是一个竞争性的市场,所有在其中交易的商品的价格都应该,而且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什么由政府部门所人为的制定限制价格,事实早已经证明,由政府部门(也包括其它的非政府部门,比如行业协会之类的)进行人为的限制价格,其最终都会归之于失败,这样的事情,仅就国办就的相当多的先例。
看看今年以来的绿豆、大蒜吧,昨天就看到报道说,大蒜又涨到了今年的最高价了,而这在是在有关部门对相关的企业刚刚进行了重罚之后不久的事情,而且重罚之后,有关部门又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修订了有关规定,把最高罚款额整整往上提了一倍。可是,实际情况又如何呢?
对于像茅台酒、五粮液这样的国内顶尖的白酒来说,其应该近似于寡头垄断的形式,对于这样的对于商品价格具有极强的话语权的企业来说,限价对于它们更是形同虚设。
其实,老百姓都知道,这样的酒绝对是没有谁是自己买来喝的,自己不喝那买来做什么呢?不是很明显吗?不是公款消费,就是送礼的。
既然如此,如果有关部门真的想对它们的价格进行管制的话,还不如斩草除根,把腐败消除了。没有公款消费,没有了送礼,它们的价格非但不会上涨,不下跌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