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每平米41元补偿标准者,必须下台


今日《长江日报》一篇题为《河南信阳暴力拆迁每平米补41元村民抗议遭锁喉》的文章披露,河南省信阳市息县近10户村民房屋被城建监察大队强行推倒,部分村民无家可归,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仅为每平方米41元人民币。媒体记者现场采访亦遭到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恶意阻挠,监察大队长和多名监察队员冲向记者拍打摄像机。该文配发的一张照片显示,一名身着监察大队制服、膀大腰圆的工作人员,以极其霸道、野蛮的手封住一瘦弱村民的咽喉,村民表现出极度痛苦装。
一村民欲阻止拆迁,被一个身穿监察大队制服的工作人员掐住脖子,野蛮推开。

看到这样的补偿标准,看到这样的拆迁场景,笔者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新闻究竟有多少真实性,如果真实的话,那河南息县还是“为人民谋幸福”的共产党统治的天下吗?人民在这块土地上,连最起码的私有财产都得不到保护,还有什么幸福可言?

每平方米41元人民币,和无偿征用有什么区别?盖房作为农民一辈子的头等大事,41元能做些什么?是够买砖瓦,还是够买水泥?笔者本不习惯于骂人,但仍忍不住要骂制定这个拆迁补偿标准的人是“混帐透顶”,要骂这个混账标准不是人定的。这样的标准,反映出的是公权力对私权的公然剥夺,对私有财产的公然掠夺。制定这一标准的人,无视被拆迁户最基本的居住权,缺乏基本的人性,哪里还配做官?更不配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执政党的领导干部。

这样的官员必须立刻下台!否则执政党在这里还有什么形象?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在一个多月前曾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息县显然没有按照这一规定公布补偿标准,这是公开向国务院“叫板”,这样的官员如不下台,国务院的政令在这里还能贯彻下去吗?

针对这样的野蛮拆迁,记者要求监察大队出示相关拆迁手续和书面文书时,息县城建局监察大队却无一人可以拿出相关文件,参与野蛮拆迁的一位息县住建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只是奉命来拆迁,有问题去找遗留办。”

什么“遗留办”,完全是在刻意为社会制造遗留问题。

而河南省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拆迁人需要拆迁房屋及其他应拆除物,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安置方案等,向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发给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7月13日,国土资源部也刚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份通知明确指出: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这些野蛮的拆迁人员究竟奉的是谁的命?谁让你们去野蛮、非法拆迁,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必须下台。

笔者以为,如何处理制定41元/平米拆迁补偿标准的领导干部,是衡量执政党执政能力的大问题,也是衡量息县政府的上级机关究竟“为谁说话”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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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暴力拆迁每平米补41元 村民抗议遭锁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