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蒲县是省级贫困县,在这个偏远山区县城内,历时两年建起一座总投资超亿元的文化中心。主体竣工的蒲子文化宫气派豪华,被指酷似“鸟巢”,是政绩工程。(据2010年7月16日《北京青年报》)
应该说,蒲县建造文化宫的初衷没有错,它“是全县百姓的需求,县里一直没有文化场所、没有剧场、没有活动中心,建文化宫在满足群众需要的同时,也是国家和省里的要求。”而问题在于,老百姓希望县城里有个像样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但未必就要求政府斥巨资建造一个超豪华的文化宫。至于一个城里只有3万人口的省级财政贫困县斥巨资造“天价”文化宫,到底是民心工程还是形象工程?相信正直善良的人们不会“二五眼”,自不必赘言。
的确,加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是“国家和省里的要求”,而且在党的十七大代表大会和近年内全国人大会议的报告中,胡总书记和温总理都有明确的要求。胡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显而易见,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是党的十七大总结历史、立足现实、着眼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发展文化事业建设发展的新需求,把这项工作上升到政治任务也不为过。
反思蒲县文化宫建设广遭质疑事件,我倒觉得人们真的没有必要纠结于它到底是民心工程还是形象工程。可以说,只要是老百姓受益和满意,政府财政允许,标准高一些,豪华一点也没啥了不起的,毕竟环境是可以熏陶人的,而且时代在飞速发展进步,我们不能总是建设“遗憾工程”。
不可否认,打造文化软实力需要硬件支持。目前,遍布城乡的各种文化场馆,作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基本载体和文化软实力建设的有力支撑,日益成为服务公众、传播文化、娱乐健身、普及科学、提高民众素质的重要基地,发挥了导向、凝聚、规范、辐射、传播、激励和调适等功能和作用。繁荣城乡文化事业,场馆建设是不可或缺的,必须努力建设好,建得的标准、有水平。
面对在全国日益兴起的文化建设新高潮,值得我们警惕的是,文化场馆在相互攀比中一窝蜂而上,形成新一轮基础建设铺张浪费。贫困县建“天价”文化宫事件启发人们认真思考的,则是我们究竟用什么来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也就是说,在全国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中,我们是举政府财力致力于钢筋水泥的奇妙堆砌,大规模地建造豪华场馆,还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谋求公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切实保护?
说到底,比城市文化场馆建设更重要的,还是要切实统筹城乡、区域文化发展,切实把文化建设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文化队伍,筑牢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力量。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文化建设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文化建设,让一切有志于文化创造的建设者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着力加强基层大众化的文体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切实保护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比如,切实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电影放映、健身娱乐场所等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着力解决好城乡基层老百姓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电视难、健身娱乐难的问题。
这样,我们再回过头重新审视而蒲县文化宫,由于它集文艺演出、会议服务、文化展示、书画展览等于一体,不要说其布局过于集中,不便基层群众日常利用,就其目前的规模和档次而言,人们也有理由预言,它不可能真的为基层群众服务,难以成为普通老百姓健康娱乐的好去处,很可能就是少部分人甚至是富人的精神乐园。
既然文化是一个社会集团内部成员共同拥有的,通过学习得来的意识、行为方式和价值观,那么,蒲县文化宫确实是值得人们玩味的。偏离了基层群众需求文化场馆,既使它的设计再超前,标准再豪华,很是富丽堂皇,但也免不了被老百姓吐唾沫、甩鼻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