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政机关福利分房不要留下太多想像空间


对党政机关福利分房不要留下太多想像空间

杨于泽

    央视焦点访谈节目近日曝光,陕西省质监局分了近500套房子。房子是质监局直接拨款,以质监局招待所职工集资建房的名义建的,内部每平方米2700元,不到西安平均房价一半。这种假集资建房违反了国家政策,但陕西省质监局负责人说,他不了解政策。

    各地党政机关的福利分房层出不穷,形式从集资建房、团购、挤占经济适用房到纯粹用财政资金建房,应有尽有。陕西省质监局是局长分163平方米的大房,而在河南某些县市,处级干部的住房已经别墅化了。有的地方是个别机关建,广西柳州则是“四大家”统一建别墅小区。

    对于党政机关福利分房,政策是明确禁止的。1998年,国务院宣布全国城镇停止实物分房,改行货币化分房政策。而2006年国家三部委明确规定,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搞集资建房。但在政策禁止的同时,各地机关以各种名义、多种形式变相福利分房,使相关政策和禁令形同虚设。

    这种情形,给广大民众一种强烈反差感:民众住房必须买,而房价一路飙升;而官员住房不用愁,手中权力成了他们的坚强后盾,很多人的住房已经率先别墅化了。机关变相福利分房,成了官员的共享特权,实际是权力腐败的一种新形式。

    国家严禁福利分房,但变相福利分房如雨后春笋,全国蔚然大观,而有关部门至今超然事外,态度很不明确。如果真正想严肃查处,所需依据不仅找得到,而且非常之多。但行政的特点就是灵活性、变通性,在查处住房违规方面,各地深得其中三昧。有的地方,因为舆论关注,给相关领导警告处分了之;有的地方,参与分房的领导写个“深刻检查”,到手的住房反而合法化了;更多的地方是不了了之,总之是“便宜行事”。

    这就是说,政策严禁福利分房,但有关部门似乎只把严禁看成一种“应然”状态。“实然”不同于“应然”,这种“实然”给人太多想像空间。国家是缺少对公权力的约束力,还是有约束力,而不欲认真约束?是不是在原则上严禁的同时,对变相福利分房采取“同情的理解”?政策是明确的,但执行政策的态度是模糊的,有时候甚至没有态度。

    党政机关变相福利分房不同于隐性权钱交易,仅仅存在于人们的猜测和“逻辑推理”中,它以高楼大厦、别墅区、公务员小区的形式,时时刺激着民众的感官和情感,使权力腐败有目共睹。随着媒体对变相福利分房的曝光,日积月累,给人一种福利分房已成党政机关普惠性特权的强烈印象。

    现在,必须在国家的层面,明确宣示一种态度,即违禁必究。各级公务人员的工资收入、福利保障,以中国当今收入现实而论,是相当优渥的。如果老百姓必须自己掏钱购房,公务员也没有理由享受福利分房的特权。现在党政机关福利分房不是解决公务员的住房困难,而是利益均沾的利益输送。严禁党政机关变相福利分房,不会使公务员陷入住房困境,而仅仅是阻止一种滥权与自利自肥行为。

    严禁的政策早就有了,现在需要的是可操作的罚责,并且严格地执行下去。我们经常显示反腐的决心,既然反腐,就不能不反对住房上的腐败。在这方面,不能一个地方一个法,必须有全国统一的尺度。不管是什么地方什么部门,只要违反政策,就要付出代价。这种代价不应该只是作作检讨,而是要足以做到令行禁止,让人民群众答应、满意、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