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艇送政府,买监督还是换照顾?


快艇送政府,买监督还是换照顾?

几天前,绍兴县安昌镇的5家印染企业出资15.5万元,购买了一艘7米长的快艇,送给镇政府,用于监督辖区内企业的排污。(14日钱江晚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07/14/c_12330410.htm
一段时期以来,企业变着法儿逃避政府部门环保监督的现象时有所闻,而绍兴安昌镇的五家企业,却共同凑钱购买快艇赠送给政府,为的是方便政府监督自己,这样的事听起来真新鲜,这些企业的觉悟让人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
然而,不是笔者喜欢戴着有色眼镜,用怀疑一切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这样做的动机还真令人难以置信。一个镇上有数百家企业,临河而建的排污企业就多达30余家,如果不是为了向政府“示好”,以寻求环保执法方面的照顾,他们真会如此心有灵犀,慷慨大方?何况还有“动员”、“被赠送”的成分在里面,难道就没有一点利益上的默契?
按照当地官方的说法,当地企业环保意识都很强,有关企业考虑的似乎也不无道理,个别企业违法排污,让他们背上黑锅。但是,他们一方面可以要求政府加强监管,另一方面也可以举报违法排污行为,以还自己的清白,何必花这个冤枉钱?如果自己不在排污企业之列,或许可以避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嫌疑。
至于说排污监管是职能部门的事,快艇送的是政府,因而不会“手下留情”,影响执法公正,这更是自欺欺人。企业是地方政府的财神爷,政府护着排污企业,环保部门执法难的新闻经常见诸于报端,个别地方因为环保执法过于较真,局领导被集体免职的情况都有,安昌镇环保部门能不听地方党委政府的么?而且,既然政府不是出不起这个钱,何必增强企业负担?
类似的“赠送”、“赞助”在其他地方、领域也不是没有,企业出资买快艇送政府,是花钱买监督还是送礼换照顾,群众心中有杆称。由于双方之间利与权的微妙关系,难免让人觉得是假借“善意”之名的集体行贿和集体受贿,有了这种交换关系的存在,谁能保证执法公正?又有谁能确保环保法规能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