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出现曲折是正常的


            国务院颁布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国十条”新政,至今虽然已经两个多月,但似乎尚未在市场上见到效果,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虽然环比(即6月与5月相比)出现了0.1%的下降幅度,但同比(即今年6月与去年6月相比)仍有11.4%的涨幅。于是,马上就有专家借着环比数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微幅降低,认为房价在数据上已经出现了“拐点”。

      但是,就在这个所谓的“拐点”开始出现的时候,房地产市场却开始了新的动向。一些央企再一次以积极的姿态出现于各地举办的土地拍卖会,并频频举牌将多幅地块揽入怀中;一些城市的商业银行重启了第三套房的贷款。当这些消息集中在一起出现的时候,它们给人留下了房地产调控政策似乎要转向的印象,在惯有“见风就是雨”的资本市场上,疲弱已久的房地产股票甚至因此而出现了一波上升行情。针对这种情况,国资委、住建部和银监会于日前分别作出回应,否认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方向转变的可能性。

      尽管有关部委针对市场传言作出了及时的澄清,鲜明地表示了各自的态度,但是,由于像央企集中“拿地”、部分银行重启第三套房贷等事实并没有被否定,因此市场上对调控政策转向所产生的疑惑并没有随着有关部门的澄清而即刻消除,显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在其执行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而是出现了曲折。

      按照惯常的理解,政府对一个市场进行调控,比如对某种商品的价格进行管制,应该雷厉风行、立竿见影才是。但是,房地产市场上出现的情况显然打破了人们的这种习惯思路,“国十条”颁行以来,虽然被舆论称为其出台的政策为“史上最猛”,但它所起到的效果只是促使成交量的急剧减退,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成交量剧降了三成以上,然而房价却基本上还是岿然不动。这种情况显然与民众的期待有很大距离,一大批期望房价快速下跌后购置物业的消费者已经产生了焦灼心理,对调控政策的执行力也随之产生了疑问。

      其实,在一个成熟的市场里,政府的市场调控必然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对市场所进行的管制,从本质上说与市场的自由交易会产生一定的矛盾。一个市场是由各种利益主体所组成的,它们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商品价格是交易双方博弈的结果,而不可能是政府干预的结果。政府的调控政策只可能满足其中一部分利益主体的需要,从而使政策为一部分人所利用。即以此次房地产调控政策来说,政府的本意是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但到了市场中,却被解读为要把房价降下来,这种误读正是利益群体的强大力量所产生的作用。其实,那些盼望房价降下来的人们,在房地产市场中也是一个利益群体,但是,这个浩大群体的组成人员的经济能力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即使房价通过调控政策降了下来,也只能满足其中一部分人的需求,而不可能让这个群体中的所有人都住上自己理想中的商品房。

      对于政府来说,管制价格永远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而如果政府自身对市场也有利益需求,这种调控更容易成为政府为己谋利的手段。很显然,由于我国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有很强的依赖性,因此市场调控其实从一开始就已有所偏向,比如曾经受到竭力鼓吹的房产税,就被政府包装成降低房价的一个有效手段希望推出,殊不知这个税收一旦大面积推开,政府无疑又增加了一条从市场中掘取利益的途径,而它对进一步推高房价、增加民众税收负担所起到的作用实在是不必怀疑的。

      因此,尽管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但是,我们不应该对它抱有太高的期望。作为政府来说,首要的任务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变目前对房地产市场过多依赖的财政制度。虽然政府不可能让所有人都住上商品房,但却应该满足所有人基本的住房需求,利用政府的行政权力大力推进保障房建设,正是政府不可放弃的一个基本职责。至于商品房市场,还是让它按照市场规律来运作的好,政府需要做的仅仅是对市场进行监管,打击市场中可能出现的价格操纵者,保证市场运行在公平公正的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