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至上”落在虚处


王子发案再次陷入停滞
□刘万永

    广西东兰县青年王子发案曾一度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但在“以新华社稿件为准”的背景下,关注被迅速消解。不仅如此,人们的淡忘引发的是再次拖延。

    几天前,王子发的家人给我打电话称,王子发案在中断3年开庭审理后,至今没有开庭的消息,家属不知道该怎么办?实际上,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但我的观点是,法院不能在人们“不关注”的情况下就拖呀拖,拖得没完没了,如果认定当初王子发犯罪的证据被推翻,就应尽早判其无罪;如果不能认定自首者覃汉宝有罪,也应尽快释放覃汉宝。你们这样拖延,让提出“三个至上”光辉思想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同志情何以堪?

    下面是王子发案相关情况:

    2001年9月20日凌晨,广西东兰县人吴宗谋被人刺死。

  2002年8月,河池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起诉东兰县农民王子发。同年11月,王子发以抢劫罪被河池中院判处死刑。

  王子发提出上诉。2005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判决王子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7年2月5日,正在狱中服刑的覃汉宝投案自首,供认了他杀害吴宗谋及砍伤王子发的全部过程。

  2007年12月4日,河池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河池中院起诉覃汉宝;2009年1月4日,河池市检察院第二次提起公诉。

  此后,本案曾两次开庭。

    2010年6月3日,中国青年报刊发《“真凶”现身三年后,“杀人犯”仍在蹲大牢》,首次报道该案。

    2010年6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通过新华网发布消息称,“尽管吴宗谋被害一案复杂难度大,但广西两级政法机关决心在广西自治区和河池市政法委的领导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按既定部署,查明案件事实,排除证据矛盾和案件疑点,依法尽快作出实事求是的公正判决。”

    2010年6月10日到12日,覃汉宝案在广西东兰县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两天半的庭审仍然没有对覃汉宝是否有罪做出明确结论。

    本案至今没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