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满刚“交友不慎”,或非反思受贿


今日《京华时报》一篇题为《外管局官员许满刚被郭京毅检举获刑12年》的文章披露,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因受贿300余万元,已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国家外管局一名司长遭郭京毅检举获刑12年

作为66年出生的司局级官员,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占据着及其重要的位置,许满刚的仕途应该是充满着光明,绝对没有文强那种“提拔不了便腐败”的心理因素。许满刚的犯罪,正如其在羁押期间写下的至少几万字的悔过材料中痛陈的,属于“交友不慎”,最终使自己一步步滑向腐败的深渊。

许满刚“交友不慎”,是因为他和原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是“好哥们”,而且两人手中均握有一定的权力,管理对象又往往交叉,因此可以联手,可以相互充当掮客,从中获取好处。

而郭京毅此前已因受贿845万余元,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郭京毅由此也成为商务部成立以来落马级别最高的官员。

许满刚的主要犯罪事实,就是因为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在查处一家大型民营燃气企业违规使用外汇问题时,郭京毅从中斡旋,牵线许满刚给企业。许满刚在受邀打打高尔夫球、吃吃饭后,就开始给被查对象出主意了;出了主意,企业就得给予回报;当企业按照许满刚的锦囊妙计应付检查,问题最终得到满意解决后,该企业一下子就给了许满刚310万港元的报酬。

有意思的是,许满刚受贿是因郭京毅“一手牵线”,案发也是由郭京毅“一手促成”。郭京毅在 2008年8月被“双规”后,很快就检举揭发了许满刚,许满刚于该年11月份即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而今许满刚一失足而成千古恨后,才来后悔“交友不慎”,实在是太迟了。

许满刚的后悔,实际上肯定还是体现在两个层面上。

从表面上看,许满刚应该后悔自己当初所交的朋友是个贪官,是个情趣不够高雅的贪官,否则自己不跟在后面打高尔夫球、吃吃喝喝,也就不会最终受贿。但许满刚“交友不慎”最为后悔的地方,恐怕还是怪罪“好哥们”郭京毅不够意思、不够朋友,在司法机关将朋友给“出卖”了呢。

其实,无论是郭京毅,还是许满刚,凭他们各自的正局级身份,就涉案金额而言,判得应该不算太轻。但如果深究他们利用职务便利受贿的同时,在外资、外汇管理中的卖国行为对中国经济所造成的危害程度,我就怀疑司法机关对他们的网开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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