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播音员,谁脱了你的裤子?


     在这个浮躁的世道,想出名最好的办法就是“裸”。章子怡一“裸”,成了国际巨星;流氓燕一“裸”,成了网络红人;就连没有多大胸脯的李宇春也“裸”了,露出了雪白雪白的“脊背”;甚至有女子自拍下体,可谓是裸中“高人”,扰得江湖狼迹声起。   

      山东邹城市电视台播音员马啸也“裸”了,不过她却没有那么幸运,不但没有“裸”出名利,反倒把性命“裸”掉了。这应该算是“裸中”最倒霉的事情了!2004年10月15日下午,播音员马啸意外死于邹城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刘波的床上,死时仅穿着胸罩与裤头。   

      “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这本身就是一则惹人眼球的消息。如我一般无名之辈的人都会猜测:副市长好色勾引女播音员?女播音员好利投抱送李?副市长厌倦了女播音员,不堪忍受女播音员的纠缠,杀人灭口?……   

      这些猜测统统都不对!副市长辨称,马啸与自己只是朋友关系,因马啸是单位编外人员,为解决编制问题多次找其帮忙。2004年10月15日下午,马啸为其母、其妹办理到香港的出境护照来到刘波家。谈话间,马啸讲身体不舒服,到内室床上休息,而刘波仍在客厅,两人隔门交谈。听到喊声后,刘即进内室,见马已昏迷,身上只穿了内衣,刘即掐其人中,见无反应,即拨120,后马经抢救无效死亡。刘否认其与马啸发生过性行为,也不存在争吵问题。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认为,由于缺乏充分证据,不能认定刘波对马啸存在不法侵害行为或存在能够诱发马啸“情绪激动、血压升高”的行为。马啸出现危险情况后,刘波采取了拨打120等措施,不能认定其存在故意延误抢救的问题。综上,不能认定马啸之死与刘波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副市长无罪。   

      多么严密的推理,多么公正的判决!这副市长简直就是当代的“柳下惠”,人民的“勤务员”,为避闲言碎语,和当事人是隔门交谈;见当事人昏迷,立马是电话呼救。无奈你“马啸是在患有高血压及脑血管硬化基础上,受某些引发血压升高的因素诱发,发生血管破裂至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最终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尸检鉴定结论),副市长也无可奈何!   

      如此想来,女播音员因突发高血压,加之衣服裤子压迫,致使呼吸困难,自己脱了自己的衣服裤子的了!可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在副市长的床上脱啊!你这不是给副市长难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