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飞机航班上翻阅报纸,不经意看到又一则“史上最牛”新闻。新京报6月28日报道,重庆农民付某因一场拆迁补偿纠纷起诉,其所在李渡新区管委会发函致函法院,结果付某诉讼请求因此最终被驳回。新区管委会函件大致内容是:“一审(法院)应做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如果一审法院不采信我们的意见,而一意孤行或者基于其他原因,硬要作出判决,将会造成原告缠诉或者上访。我们想:这也是一二审法院都不希望发生的后果!”此函件被媒体称为“史上最牛公函”。对此管委会回应称警告函系“政府表达意见而已”,称听不听话是法院的事。
“赵作海冤案”的悲愤之泪尚未擦干,“县委书记签文关人劳教”的舆论硝烟尚未消散,法学家质疑政法委干预司法之声犹响在耳,而今,又发生园区管委会发函一审法院的严重违宪行为。越来越骄横跋扈的权力,越来越胆怯软骨的司法,让人匪夷所思,不免拍案而起。
司法独立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已为世界所公认,也被中国宪法所遵循。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依法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均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没有司法独立就没有司法公正,它虽然不是司法本身的价值追求,但却是司法生命的根基。
“依法治国”口号喊得很多年,中国老百姓的耳朵都听得长出老茧,但法律在某些权贵眼里仅仅是一种统治工具,与封建专制时代无大区别。只知道如何让老百姓臣服,而不让老百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说白了还是典型的人治思维,所谓的“依法治国”仅仅停留在rule by law(依靠法律去统治)的封建意识,而没有到那种rule of law(凭法律才能去统治)的宪政文明。
剖析中国司法弊端,不外乎以下三个原因:第一、党政、行政权力的干涉,使得法院不得不与行政部门保持一致,尤其像计划生育、房屋拆迁等涉及面广、敏感的社会问题更是如此。第二、司法体制问题,即法院不仅要遵守上级法院系统的约束,更要遵从党委、政法委机关的约束。第三、司法机关本身的官本位思想和权力滥用。
司法被当地政法委操纵,地方领导过问案件,地方保护主义盛行,这已是中国司空见惯的法治现象。依法治国的首要问题是司法独立,让司法独立成为每一个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者,成为国家经济建设的护航者。司法独立就是要不受任何地方政府的影响,法官独立审判案件。而当前中国却是行政权大于司法权,经常出现行政干扰司法的局面。少数地方行政官员把地方法院视为自己所属的一个部门,有的打着党委、政府的旗号,公然非法无理地干涉司法活动,运用手中权力对法院施加影响,甚至将自己凌架于法律之上,强迫法院按照自己的意志办案,从而造成不公正的审判后果。有些行政部门,以“法律监督”为名,行干涉司法之实。我们对于人民法院接受人民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无可厚非,但是一些行政部门领导以“法律监督”为名,肆意干预,甚至操纵法院办案,要求法院“言听计从”。法院之所以无所适从,源于行政部门往往通过地方财政去卡法院的脖子。
权力重压不仅让司法机关职能变异,还使办案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良心沉沦。尽管政法委对公检法司机关仅是组织协调的职权,但是政法委“一把手”一般都是党委的常委,手握实权、重权,甚至能够直接左右办案人员的前途命运,司法机关人员都得毕恭毕敬,谁敢违令不从呢?为了遵从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为了能保住自己的饭碗,公安人员刑讯逼供,公诉人哪管证据疑点也不惜将错就错,法官也糊涂断案早了为好。在习惯性的权力跋扈面前,司法部门表现出习惯性的奴性软骨。司法人员有时难免处于要么坚持原则,秉公办案而被撤职、免职或调离;要么听之任之,违心办案而保住“乌纱帽”的两难境地!正因此,中国司法黑暗现象叠现,冤假错案层出。
诚如著名法学家贺卫方指出:“当我们要求法官依法办案时,什么是这个国家的法律却越来越变得模糊不清了。法官无法摆脱来自法院外的权力的影响。法院和检察院就只能迎合外部权力的需要,成为地方利益的守护者。”中国司法案件之所以处理不公,之所以引发不断的上访,部分原因是因为司法人员职业操守淡漠、职业化程度低下,更多的原因是法律之外的权力左右着司法“凭云升降、随风飘零”。
司法腐败是一个日渐严重的政治沉疴。司法腐败必然导致司法不公,司法不公必然催生和激化社会矛盾。中国社会弱势群体若遭遇不公不义而摊上官司,就只能是含冤受气输官司,忍气吞声认倒霉,或者抱着万分无奈下的一丝希望上访,从一个公民催生成了一个“访民”,从一个访民继而成为一个“被精神病患者”。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颁布数量仅次于美国,排全世界第二位。然而一项权威调查显示,老百姓对于司法的信任程度,还不到四成。一个国家法律信用的崩溃,比金融信用的丧失、银行信用的崩溃,还要危险得多。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大多数不相信自己国家的法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社会。如果公民通过依法维权之路屡走不通,那么长此以往,会不会官逼民反,爆发沸腾民怨的活火山呢?
党的领导是政治上的领导,而绝不是以党代政或党法不分,更不应成为实现司法独立的绊脚石。公民只有生活在法治的阳光下,才有自由痛快的呼吸,才有真正的和谐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