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宪容的地产逻辑很低级很暴力
本报主笔 刘长杰
热闹非凡却又随时可能产生新政的房地产领域,成了易宪容先生的主场。自从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下简称“新国十条”)出台以来,这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的研究员,只写了4篇与金融有关的文章,却写了14篇与房地产经济有关的言论。
纵观易先生的地产十四论,一言以蔽之,希望“新国十条”能够遏制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促进房价下跌,推动房地产投资下降。
和牛刀先生一样,易宪容先生也有数不清的拥趸者。究其缘由,他们都是房地产市场的“死空头”。在这个网民暴力的年代,唱空房地产经济等同于为民请命,这副安慰剂,虽然并无真实疗效,但却让那些受困于高房价的公众,暂时“预料”或“相信”治疗有效,因而广受欢迎。
然而,安慰剂终归是安慰剂。在拥抱、赞赏、支持了“公众良心”之后,让我们以易先生6月22日发表的《房地产宏调的核心是“去住房的赚钱功能”》一文为例,冷静地分析一下他的地产逻辑。
此文的头两段除了描述“新国十条”出台后的地产表象,主要提出这样的看法:“房地产调控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但还没有触及到房地产价格市场核心。”作者进而在第三段指出:“这种逻辑看上去有道理,但实际上完全违背市场经济基本法则。试想,如果一个市场没有价格调整,那么市场资源或要素如何来重新分配与调整。……如果在这种房价快速上涨背景下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而不让房价调整,那么这种房地产宏观调控意义有多大。”
很抱歉,尽管各地楼市对新政均有反应,但我们没有发现“完全违背市场经济基本法则”的事情;同时,以“遏制房价快速上涨”的新国十条既没提出就让房价下跌,也没主张让要素重新分配。请读者注意,在这里,易宪容是支持市场经济的。
文章第四段说:这一轮房价快速上涨,并非是消费性住房需求发生了多少变化,而是住房投机炒作的结果,因此,要让房地产市场回归本性,就要严格限制投机炒作。请问易先生,您得出“房价上涨并非消费性住房需求而是投机炒作的结果”,数据何在?
文章第五段说:政府的房地产优惠政策是希望这种方式来进行财富再分配,来达到整个社会共同福裕,但当这些房地产优惠政策成了少数人赚钱工具,这种制度在制造整个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分配不公和遏制房价是两码事,易先生将这两个问题联系在一起,是典型的误导公众。分配不公,政府可以制定更公平的分配政策,甚至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而房价上涨是市场的结果,我们可以分析市场是否失灵,但这与分配不公无关。
此后,易宪容提出新国十条出台之后,住房“刚性需求”突然消失,这正好说明不存在所谓的“刚性需求”,反而是一个以投机炒作为主导的房地产市场。这种逻辑更荒唐,请问易先生,赛特公告明天大减价,难道您今天非要赶过去扫货吗?
文章的最后三段,易宪容集中论述了政府不能让房地产市场成为少数人赚钱的工具,而要让房地产市场变成一个消费为主导的市场。“因此,中央政府决不可心慈手软,而是对房地产投机炒作采取更为严厉的政策全面打击,彻底地‘去房地产的赚钱功能’”。
请问易先生,一家五口人,住几套房子算消费主导?夫妻两地分居,住几套房子算消费主导?有人投资买房,我偏偏不想买房,就去租来自住,那这套房子算消费还是算投机?我们认为,分清这两类需求,堪比谢若琳(电视剧《潜伏》中的人物)难题——“这儿有两根金条,你能说出它俩哪根儿高尚,哪根儿龌龊吗?”而在分不清的情况下,您又怎么“去住房的赚钱功能”?!
作为知名的经济学家,易先生此文的逻辑极为低级,几乎达到胡言乱语的地步。其大张旗鼓地主张政府强力干预房地产市场,有提倡计划年代福利分房制度之嫌;而其“去住房的赚钱功能”理论的提出,又直接剥夺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有依法获取财产性收入的权利。至此,请读者注意,此文的逻辑表明,易宪容似有否定市场经济之嫌。
“去住房的赚钱功能”,这种暴力的学术逻辑,亏易经济学家想得出来!——如果房子是房地产商出售给我的一种完整属性的商品,它可以为房地产商赚钱,为何我购买了之后,它却要从此丧失商品的赚钱属性?
***注:此为发表于20100624时代商报三经论坛评论的原文,发表时http://www.sdshang.com/MMM/P_Show.asp?ID=52255略有改动。尽管我是市场经济的捍卫者,可我现在却成为别人眼中的一个保守主义者。这么拧巴的事情,或许只有中国才会有。
易宪容的地产逻辑很低级很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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