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和讯网连线时表示,目前,央行同时推进人民币汇率改革和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旨在加速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六部委在下发的通知中称,自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开展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增长较快,企业和银行对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的需求不断增长,扩大试点的时机已经成熟。
此次试点扩大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吉林、黑龙江、西藏、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业务范围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不再限制境外地域,企业可按市场原则选择使用人民币结算。
郭田勇认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开展一年有余,积累不少经验也发现一些问题,在此基础上,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时机成熟。他同时指出,近期央行积极推进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同时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这两项措施实际是相互关联的,旨在在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人民币国际化的前提是汇率市场化,同时,一定要在国际范围内增大其使用量。
在郭田勇看来,未来人民币可能成为强势货币。在目前人民币汇率改革的背景之下,国际上存在人民币升值的普遍预期,国内进口企业如果使用人民币支付手段,国外企业的欢迎程度是比较高的。但对于国内的出口企业来讲还面临两大障碍。即国内的出口退税等相关政策以及国际上人民币的可得性。郭田勇指出,政府应当出台相关的出口退税鼓励政策,无论是使用人民币还是美元进行跨境贸易结算都应该一视同仁。同时,央行还应进一步扩大与周边国家的双边货币互换范围,大力培育国外市场中人民币的可得性环境。
对于出口退税的鼓励政策,六部委在刚刚下发的通知中已有所规定,即经审定后的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贸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六部委在通知中还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扩大,将进一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郭田勇对此表示赞成,他认为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将刺激进出口贸易,致使贸易总量增大。因为允许跨境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无论对进口企业还是出口企业而言,其选择权进一步增大,这显然比单一使用美元结算对进出口贸易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