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以一纸《2005年度企业公民社会责任报告》开创中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先河;4年间,无论企业公民的舆论氛围如何演进,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真实面目依然在蜿蜒曲进的勾画之中;4年后,一向不甘于人后并从不缺乏创造力的沈阳地区,在企业社会责任话题又一次频频扣门之时,重新毅然披挂上阵——
再战企业社会责任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难以理解却客观存在。
2008年是一个奇怪的“分水岭”:此前,相对缺失的社会责任被认为是改革开放30年中,许多企业联合谱就的“大败局”中的重要一环;此后,南方的大地震虽然令国人一度看到“企业社会责任元年”的希望,但紧接着“三聚氰胺”登场,以至对这一“企业社会责任探底性事件”的诟病至今仍在。
本世纪头10年的最后一轮春夏,玉树的震颤和“富士康”的血迹又向我们袭来。事易时不移,反差与矛盾仍在,面对如今这波来势不次于以往的企业社会责任浪潮,有关各方做出判决和行动的前提似乎依然无法远离旧有认知。有人甚至断言:无论什么年代什么企业,都要做足心理准备,要么享受万般礼遇,要么承受万夫所指。
事实上,从一味捐款到产业扶贫,从劳模过场到一票否决,从以人为本到工资协商,从产品质量到低碳环保,从低调为人到精英移民……企业社会责任的宏大话题已再不是正、反双方那么简单。
既是客观存在,就应加以理解和应对,有些事情就是这样。
罕见的密集
与沈阳地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新闻最早可以追溯至2006年,而其“国字号”背景足以令沈阳人骄傲至今。
2006年8月28日,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该公司《2005年度企业公民社会责任报告》。是为彼时经中国企业公民委员会考察、审核并认定的第一份中国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而中石油首发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则是整整6个月之后的事。
“‘企业公民’这一概念蕴含着社会对企业提出的要求,意味着企业是社会的公民,应承担起对社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重视履行社会责任,不是单纯的追求经济效益,而是将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作为己任……对于人民群众来说,企业的产品质量提升了,服务意识增强了,对职工的待遇提高了,群众将会从中直接受益;对社会来说,由于企业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了企业经济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协调统一,使整个社会更加稳定和和谐,加速了社会向前的发展;对于企业本身来说,由于企业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更注重了社会效益,加强了服务意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和谐。”报告中当年这些与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的话语,今日视之思之仍足以令人瞬间心生感慨。
此后,据《WTO经济导刊》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心统计:2008年,全国范围内共发布社会责任报告169份;2009年1月1日到10月31日,超过570份。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渐呈“井喷”之势。或许正因如此,沈阳地区该领域不占多数的亮点被湮没其中。
然而,就在企业社会责任声浪退居幕后4年后,2010年,沈阳地区的企业社会责任号角突然被擦拭一新。
先是4月20日《沈阳日报》在显著位置刊出“沈阳在全国率先建立评先选模社会责任审查制度,企业或个人企业责任如有缺项,取消评先进资格”;紧接着,4天后的《辽宁日报》于同样显眼的版面披露:“在刚刚结束的今年市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评选中,3家先进集体候选企业和3名劳模候选人因未过社会责任审查关而‘落榜’”, 原因是被查出存在“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欠缴社会保险”、“欠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随后,5月12日,团沈阳市委、市青联、市青企协、沈阳市职工爱心慈善基金会联合高调召开“担当社会责任,共筑和谐沈阳”青年企业家座谈会,号召全市青年企业家积极行动起来,奉献爱心、履行责任。
反观2008、2009两年,沈阳地区党报党刊权威媒体只对“东北企业社会责任宣言策划”和“沈阳机床于人民大会堂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过点式、个案宣传关注。“除却‘五·一’因素,还没有经历过如此密集且动真格的企业社会责任宣传场面。”一位从业近20年的媒体评论员表示,与其接近的企业称,不到一周时间,“上级下发的相关文件足有一摞。”
“深圳‘富士康’只是媒体的联想对象。”沈阳市总工会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时代商报》表示,一段时间以来企业社会责任领域显现出的“分化”或许才是沈阳地区近期一系列举动的真正动因。
嬗变的责任:除了钱,我们还能做什么?
种种迹象表明,嬗变的不仅仅只有女人。
《时代商报》从沈阳市慈善总会拿到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5月末,收到沈阳地区企业日常捐款578万、地震专项捐款2422万,总数位居全国前列;而企业日常捐款一项竟比2009年5月末时的107万增长了4.4倍。
“但这并不代表捐款、捐物就是目前企业界履行社会责任的唯一和最好选择。”5月末的一个下午,对《时代商报》作此意思表示之时,刘福龙已经是一副身价难测的新辽商形象,而在他身后,拥有雄厚资产的万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年间已累计为公益事业投入数千万元,仅扶残助残、慰问教师两项就已达2000多万元。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2006年至今,刘福龙先后以辽宁省总商会钢铁贸易商会和万雄集团名义,与瓦房店三台满族乡和康平地区结成产业帮扶对子,通过对当地优势产业的投资教授贫困地区的人们一代人甚至是几代人可以长远受用的赚钱方法。“用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帮助贫困群体转变观念、向他们输出致富‘模式’,比简单的资金捐助更具长远意义。”刘福龙说,在他秘书那里,记载最多的不是接受慈善捐款部门的电话,而是贫困地区村长和设施农业建设商的联系方式。
如果说刘福龙的做法多少有些“异类”,那么,康金胜的所作所为则更加匪夷所思。
“‘混混儿头’,打架斗殴、欺行霸市,做了许多坏事……”作为抚顺知名的康氏矿泉水有限公司老总,如今的康金胜本人早已不在乎别人过去对他的这种评价,相反却感慨颇多,而且,抚顺“康氏”的名气也不在于利润和规模如何。“过去他可是个后屁股被插上了刀也要跟插刀人接着玩命干的主儿。”熟悉康金胜的人肯定地说,“是中华传统文化救了他。”
自从1997年已过“儿立”的康金胜浪子回头创办抚顺康氏矿泉水有限公司至今,按他自己的表述,他本人已经成为一名不计报酬、放下生意、宣传中华传统文化的“志愿者”。 “从一位老师那里我接触到了传统文化,后来又接触了《弟子规》。我知道了我为什么痛苦,为什么事业没有,财富没有,为什么什么都不顺,我找到了根源,找到了答案。”在一次全国性中华传统文化论坛上做报告时康金胜如是说。
应该说,《时代商报》对康金胜的采访,是在他往返于河北、黑龙江等地做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宣传的过程中间断完成的。“没办法,只能这样,企业绝对不是为个人谋利的工具,而是回报社会、教化世人的平台。”康金胜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更重要的集中体现在思想和意识层面,“产品有保质期,金钱有耗尽时,而文化则可以源源不断、润物无声地改变社会和国家。”
但更深层面上的矛盾也伴随着种种创新而出现。调查采访过程中,《时代商报》辗转接触到一家企业,在产业整合领域内该企业的成绩显著,但也是这家近几年连连获得集体和个人劳模荣誉的沈阳民企,在刚刚结束的市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评选中落败,原因则是“欠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往年考察的重点很大程度集中在企业的经济、产业贡献和大部分员工满意度上,而如今的经济大形势难免会令我们这样的民企顾此失彼。”该企业一位肯请不要透露其姓名的高管称,今年的相关政策出台有些突然,而企业界一些全新的社会责任观又与政府的认知之间存在不合拍之处,“我们不幸撞在了抢口上。”
而另外两家同样在此次评先选模过程中失利的企业,也不愿就相关问题正面接受《时代商报》的采访,但从不同渠道传出的观点是,“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欠缴社会保险”、“欠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即使在上述3家企业中也是个别存在,且往年也鲜见如此重拳追究,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的新变化与政府的总体思路之间需要沟通,并尽快进一步以法规形式庄重确定。不过,在自觉“冤枉”的同时,一度表现良好的3家涉事企业也暗示,吃一堑长一智,社会责任无小事,与形式接轨与大局一致“没有坏处”。
如果把企业社会责任比做一条大河,显然,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企业家在尝试“摸着别人的石头过自己的河”,只是许多必经河段,有的水很深,有的水很浊,深到无法保持“平衡”,浊到辨不清“真伪”。
“通病”,但不是借口
显然,现在还不是有理由乐观的时候。
2009年10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09年《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暨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发布会举行,会议发布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09》,公布了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研究发现,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整体水平较低,平均指数31分。该项研究按照指数的大小企业被划分为四类,得分在60分以上是领先者,得分40分到60分叫做追赶者,20分到40分是起步,20分以下叫旁观者。结果发现,整体水平仅为31分,也就是说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总体水平刚刚起步,而有40%的企业还在旁观,没有参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实际行动。
“看看,该到了一个引发自上而下的重视的时候了。”6月11日,郑士林依据着一份《南方周末》向《时代商报》分析道。6月10日的《南方周末》A5版以整版篇幅刊发了《中国工商银行2009年社会责任报告摘要》,版面右下角的黑体字注明——(广告)。据这位拥有博士头衔的辽宁省企业文化联合会主席不完全统计,截止2009年5月,在我国40家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企业中,国企占了八成。“但这似乎并不能更多地说明什么。”在省级政府宣传部门有着近30年工作经验的郑士林认为,数据与事实恰恰在形成着一种“反证”关系。
长期观察之后,郑士林得出结论:以辽沈地区为例,所有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中,包括国企在内的大型企业数量不足三成,对大企业来说,“从‘要我负责任’转变到‘我要负责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郑士林同时也很无奈。事实上,自1953 年“企业社会责任之父”的伯文(Howard R. Bowen)发表《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至今,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现代辩论仍未结束。可资佐证的是,上世纪70年代之后,世界著名经济学佛里德曼认为,即使是在主流的经济学框架内,企业也不应仅仅只承担经济责任,而是还有其他一些重要的社会责任要承担;而在此之前,他一贯的观点却是“企业哪有社会责任,如果说企业有社会责任,唯一的就是经济责任”。“已经发展了数百年的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尚且如此,何必苛责我们自己呢。”郑士林说,“通病!通病!有些事情还得换个思路,从小处做起。”
但业界认为,很多“事情”则绝非“小事”。
“如果让您给当前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打分,您会怎么打?”
“很简单,如果100分满的话,60分都不到!”
这是《时代商报》采访万雄集团董事长刘福龙时的一段问答,何以至此,虽然记者一头雾水,但刘福龙说他很清醒。作为不可否认的事实,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企业家在进入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时的目的亦“明”亦“暗”。“绝对不能说各种‘代表’和‘委员’的头衔与‘吸引力’有关,毕竟很多企业还是为公益事业付出了。”但刘福龙也坦承,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回报”心理也在混淆企业社会责任纯洁性问题上多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或许,正因如此,企业社会责任的“生态”有愈加脆弱之虞。
郑士林还清楚地记得一两个月之前发生的一件事,当时沈阳地区一位企业家突然接到一名铁岭籍大学生发来的短信,后者已接受前者的助学捐助长达3年之久。“短信内容很惊人,大意是别看你给我钱,但别指望我领你的情,你们或多或少都有‘原罪’,谁知道你的真实意图是什么?”郑士林说,该企业家看到短信后先是出离愤怒,继而哭笑不得,后来干脆把它当成饭局上的谈资和笑料。
虽然没有过这样的“礼遇”,但当谈到相关一些社会责任世相掩盖下的企业窘境时,刘福龙的心情还是很沉重。在刘福龙身边,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家已经或正在选择移民,“走吧,走出去会好些”是他一段时间以来收到的较为频繁的一种越洋劝告。无独有偶,6月3日的《南方周末》也在显著位置撰文探讨《中国如何面对精英移民》,文章指出,自1978年以来和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出国潮之后,中国的第三次移民浪潮已经上涌,目前,中国已是世界最大的移民输出国,约有3500万华人散居世界各地,而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属于或有技术或有生意的精英阶层。
“虽然他们中的很多人移民之后仍在国内经营自己的企业,但身份和心态却已发生重要变化。”辽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副所长、沈阳市人民政府参事王广林称,严格意义上说,他们已不是中国公民,有些责任已非必须,而当强大的舆论压力和道德束缚一旦被挣脱,其同样强大的“示范作用”和深远影响必将逐步显现,“对其他企业而言,这无异于一种腐志蚀骨的恶性循环。”
“有些事情和情况虽属世界各国或我国各地的通病,但这并不构成任其发展下去的充分且必要的借口。”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党校原研究生部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韩秀晨在他发表于2009年10月的题为《论大力提升企业家社会责任感》的论文中认为,当前情况下,有难解之惑是正常的,没有反而不正常,关键在于我们自己如何解读、解决。
新风向标?
面对企业社会责任被屡屡重提,以及上述种种疑惑不见消减的局面,2010年6月,业界却突然从国资委网站上获取到另一种声音和态度,有关专家认为这绝不仅仅是简单的“反其道而行之”。
这一次,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是《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捐赠管理通知》)。《捐赠管理通知》规定:净资产小于100亿元的企业,捐赠项目超过100万元的;净资产在100亿元至500亿元之间的企业,捐赠项目超过500万元的;净资产大于500亿元的企业,捐赠项目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报国资委备案同意后实施。对于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事项超出预算范围需要紧急安排对外捐赠支出的,规定不论金额大小,应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后,及时向国资委备案。
“中央企业通过制定或完善捐赠管理制度、明确捐赠权限与流程、严格捐赠审批程序,实施预算管理,并及时向国资委备案等措施,一是可以有效避免无序、随意捐赠等行为,有利于提升对外捐赠事项管理的规范性;二是有利于企业聚合内部捐赠资源,更好地支持和保障国家重点公益事业,更好地树立企业集团整体形象;三是有利于国资委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的管理与支出情况,有效维护股东权益。”韩秀晨还注意到,在就《捐赠管理通知》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国资委负责人特意强调,制定《捐赠管理通知》的目的是旨在进一步引导中央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规范开展对外捐赠活动,正确履行社会责任,“这极有可能是一个自上而下、由大及小、从点到面的开始的信号。”
韩秀晨和王广林都据此判断沈阳地区近期的一系列密集做法正是基于此种“风向”,只是沈阳的做法更加巧妙和深入。
一直以来,城市井盖伤人一事始终是困扰全国城市建设的难题。早在2004年一位沈阳居民不慎落入井盖之口伤势不轻,而在五六个部门间往返了一月有余之后此事仍无法解决,而同年来自东北新闻网的消息表明:沈阳一年各类井盖报失3253次,每个盖按200元计算,损失超过65万元。与此同时,井盖管理不善、伤人问题几乎成了历年“两会”的“常客”。
“表面上这是个社会问题,实际上,很大程度上则是企业责任度问题导致的。”王广林说,沈阳目前有各类地下设施检查井28.6万余座,涉及主要权属单位10余家,“不是它们的责任,那会是谁的?”值得注意的是,《沈阳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办法》于2003年就已颁布,然而由于处罚程序过于复杂,市政部门对井盖的产权单位并没有很强的“约束力”,据了解,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从2005年到2008年,仅对一家产权单位进行过处罚,而在2009年维护力度极大的情况下,也仅启动处罚程序两例。但值得期待的是,2010年,由沈阳主要部门牵头,沈阳数字化城管指挥平台将建立起来,届时监察速度将更快,有利于解决因权属单位相互推诿、扯皮造成的带“病”井盖解决速度缓慢问题。
近期,沈阳的通信、电力、给排水等部门也深切意识到了身上所肩负的社会责任。4月初,沈阳市政府高调、严厉宣布:地下管网权属单位要在道路大修前进行预埋,5年内禁止再次挖掘,违反者将有可能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处罚。某位沈阳市主要领导曾在一次协调会上,针对以往的“马路拉链”问题向与会众多权属企业深情并不无自责地说:“这是我们无法推卸的重要社会责任,否则,对不起城市和人民!”
显然,促使企业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需要这样一种全新和独特的亲民视角。
“而2009年3月,沈阳国际软件园不惜自断优势项目“臂膀”,转向着力开发目前国内日益势火的工业嵌入软件,为省内工业企业三五年后之竞争铸基一事;以及今年3月,东软集团及多家沈阳地区软件企业自掏腰包过亿元,主动承担离校未就业大学生“专业转换培训”之举,均印证着企业对政府‘心意’的学习、消化和发挥。”一位沈阳地区知名汽车生产企业的高管说。不为人知的是,该企业今年年初,刚刚在召回了一批略存在技术缺陷的汽车,虽然只有20辆左右,但东北地区尚无此记录。
越责任越道德,越道德越良知,越良知越他人,越他人越社会。盛夏如火,责任如途,刘福龙走在产业扶贫的路上,康金胜走在宣讲中华传统文化的路上,韩秀晨走在《论大力提升企业家社会责任感》的姊妹篇——《论企业和公民幸福感》论文调研的路上,而沈阳,则走在图破企业社会责任迷雾的路上。
沈阳市企业社会责任审查明细:(沈阳市总工会提供)
一 国家责任
1 拖欠税款和偷漏税款(审查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
2 未缴或欠缴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审查单位:市地税局)
3 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且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查单位:市残联)
二 职工责任
1 未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审查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未建立工会组织(审查单位:市总工会)
3 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审查单位:市总工会)
4 未签订集体合同(审查单位:市总工会)
5 未支付或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审查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6 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审查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 发生重大职业危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审查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 出现重大劳动争议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审查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 社会责任
1 有商业欺诈行为和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给社会和消费者造成损失、损害(审查单位:市质量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 有破坏生态环境,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审查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3 有违反法律规定生育(审查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 发生重大群体上访事件(审查单位:市信访局)
5 无可资证明对公益事业投入和慈善事业捐助(审查单位:市总工会)
6 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受到刑事处罚(审查单位: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