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哲学论纲 第六章、第六节


科学哲学论纲 第六章、
在科学哲学理论中,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
 
第六节、自然界在有限范围内、人类社会以及
思维领域中的发展变化并不违背牛顿第三运动定律
 
科学哲学理论认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团体与团体、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互作用,并不违背牛顿第三定律。
力学中的牛顿第三定律告诉我们;两个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力,总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一条直线上。仔细分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团体与团体、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互作用都不违背牛顿第三定律。
人类在自然环境中生活,人类可以改变自然环境,自然环境也会对人类产生影响。因此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人类若污染、破坏了自然环境,人类就要受到自然环境的惩罚;人类若改善、美化了自然环境,人类就要受到自然环境的保护。这既是我们祖先所说的“天人感应”,也是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并不违背牛顿第三定律。
人与社会之间也存在着相互作用。人若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就会得到社会应给的报酬;人若给社会造成了危害,就会受到社会法律的制裁。这种相互作用也不违背牛顿第三定律。
人与人、团体与团体、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尊重和信任、同情和理解、友好与合作、支持与帮助、关心和爱护、宽慰和谅解、批评和指责、轻视和污蔑、仇恨与敌视、对立和斗争都是相互的,都遵从牛顿第三定律。
例如,人与人之间的尊重总是相互的。尊重别人的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因此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不尊重别人的人肯定也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因此不尊重别人就是不尊重自己。这就是说,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并不违反牛顿第三定律。
再如在国际事务中,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社会集团之间的对立和斗争,都是先进阶级与落后阶级;先进政治与腐败政治,先进思想与落后思想,革命路线与反动路线等等之间的对立与斗争。因此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对立和斗争也不违背牛顿第三定律。
此外在社会交际中的礼尚往来;在商品交换中的等价交换;在感情交流中的相互影响无不遵从牛顿第三定律。因为感情是扩散性的,愤怒只会引起愤怒,仇恨只会引起仇恨,欢乐只会引起欢乐,友谊只会赢得友谊。你给别人所需要的,他们也给你所需要的。
当我们懂得了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基本规律,也就比较容易确定我们为人处事的原则和方法。由于遗传因素、家庭影响、年龄特点、性格特征、教育条件,知识结构等等的不同,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其不同的个性特征。有的人诚实,有的人虚伪;有的人谦虚,有的人骄傲;有的人康慨,有的人贪婪;有的人心底善良,像东国先生;有的人内心险恶,像豺狼虎豹。如此等等。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对待这些不同性格的人应该有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具体来说,在这些不同的人面前,我们应当坚持的原则和掌握的方法是:在诚实的人面前不能虚伪,在虚伪的人面前不能诚实;在骄傲的人面前不能谦虚,在谦虚的人面前不能骄傲;在康慨的人面前不能贪婪,在贪婪的人面前不能康慨;在东国先生面前不能做吃人的豺狼,在吃人的豺狼面前不能做东国先生。如此等等。这些原则和方法用朱熹的一句话就可概括:“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至此我们得出结论:只要我们承认,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领域中一切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发展变化并不违背基本的力学规律,我们就能将两种文化—自然科学文化和社会科学文化—完好地统一起来,从而填平这两种文化之间宽阔的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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