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需要“房保”政策


           中国需要“房保”政策

 

“人是政治动物,要过社会生活,一切政府都要以公共福利为目标”。这是西方政治学的观点。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一切以公共福利为目标”的治国理念正以中国式的认知与行动纲领在全国推开,从医保、老保等社会性公共福利的逐渐普及,以及城乡一体化社保体系的初步建立,“公共福利建设”正在成为治国理政的政策基础和安邦定国的有力保障。但面对高房价的肆虐,除医保、老保外,公共福利是否应更具有“包容性”和“普适性”?无疑,在市场经济语境下,积极致力于“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中国政府,有必要构建和推动中国式的新“房保”政策。

“房保”,是一个新概念,之所以新,是因房子是大宗商品,需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做后盾,政府是否“保”的起,是否愿意“保”,让人心里没底,但不可否认的是,面对高房价,面对可能因高房价激化的社会矛盾,政府如积极构建和推出更具长效机制的“房保”政策,则具有几大现实意义:第一:“房保”是改革成果二次分配的现实需要。目前,衡量一个家庭是否富有,拥有房产的多寡成为一大参考指标,“一人多房和多人无房”现象已成为突出的社会矛盾,而开启“房保”政策,让社会财富向弱势群体,特别是无房一族适度倾斜,则成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共享改革开发成果的一大善政;第二:“房保”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内在需求;和谐来自于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当居民收入水平和现实消费能力出现严重两极分化时,保证普通民众基本的居住需求则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更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必要条件,安居方能乐业,乐业方能兴国,兴国才能长治久安,目前,由房地产问题引申出的一系列尖锐社会问题已经证明,安居是前提,是基础,没有安居保障,和谐社会将无从谈起 ;第三:“房保”是平抑高房价,促进楼市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目前,政府需解决的最大民生是住房问题,影响民生的最突出矛盾也是住房问题,百姓对住房的最大忧愤是因房价飞涨致使许多民众失去了“购房权”。而房价疯长的原因又和楼市供给结构单一,百姓住房缺乏基本社会保障密切相关。试想,一个缺乏制衡和相对垄断的商品房供给结构,一个没有安居保障的社会形态,所造成的房价专横跋扈以及民众的恐慌与哀怨便无法避免,因此,解决楼市健康发展,政府该保的要保起来,该放的要放出去,也许,“从房奴到房保”,将是楼市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

从政策调控的角度分析,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不是利用“货币投放的多与寡,税收杠杆的高与低”即可一劳永逸,与其运用房产税“杀富济贫”,不如运用“房保”政策雪中送炭来的更为直接和有效,因为,与铁腕新政比较,“怀柔政策”往往更能产生奇效。但可以肯定的是,尽管政府还没有旗帜鲜明地向广大民众提出“房保”概念,但在20092010年度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依旧看到了政府致力于实现“居者有住所”的相关承诺。不断加大社会保障房投资力度、建设规模,以及积极扩展受益人群,这让许多民众似乎看到了中国“新房保时代”的温馨曙光,但是否属于“房保”范畴,名份还有待法理上确立。

客观分析,如果政府的“房保”概念成立,房保政策可行,那么,与医保、老保等社会福利政策比较,将又有着显著区分,一是“ 新房保”将保局部而不保整体。这与福利分房时代有着本质不同,将更侧重于保特定阶层和特殊群体,和社会整体无关;二是新房保“承保”形式将更趋多元化,而不是一刀切。房保即要保障需买房的困难群体,更要保障需租房的边缘群体,因此,要列出“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和公租房”等房保清单,供不同“受保”人群加以选择;而不是以往清一色的“筒子楼”规划。 因此,新房保更具有“济贫”特征,而不是完全的社会公共福利属性。

面对民粹情绪,尽管政府有“被房保”之嫌,但每位经济学家都应承认,以市场经济的思维并不能完全解决市场问题,绝对的市场化和绝对的政府化都将是一场经济灾难,中国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史告诉我们,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关于姓“资”还是姓“社”问题,同样需要统筹兼顾,毕竟,“为了经济而经济”绝不是一个国家的终极发展目标,因为,中国人有自己的意识形态,更有较为理想的国家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