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公务员别墅区病根不在“违规”
杨于泽
湖南长沙县举全县之力,经三任县委书记“努力奋斗”,建成一座豪华公务员别墅区。别墅区占地42.9公顷,有212套连体别墅或低层公寓,共812户,单套面积多达440平方米,每平方米卖1500元。《时代周报》记者怀疑别墅区“违规”了,而长沙县国土局副局长龙征兵振振有词地说,别墅区是符合相关政策的。
在一个全国人民为高房价叫苦不迭的年代,长沙县公务员率先集体实现了别墅梦。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口号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个口号,是对人民的承诺,构成改革开放的合法性基础。公务员率先实现别墅梦,且不说这样的“率先”是否合法,我们要问:长沙县公务员承诺让全县人民共同实现别墅梦吗?
近两年,全国各地都有豪华公务员别墅区曝光,每有这类物事,就有人开始认真探讨公务员别墅区违反了哪些政策规定,个别地方进行了查处,也罗列了相关文件、规定或制度。要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就要有根有据,这大概算是依法办事、依法治国了。但如果所有是非都要制度作为根据,就落入某种政治的逻辑陷井了。
长沙县国土局副局长龙征兵说别墅区符合相关政策,而“相关政策”是些什么政策,建别墅是如何“符合”相关政策的,其实都是枝节问题。抽象起来说,政策是政府制定的,而且政策的解释权也在政府手中,政府官员说建别墅符合相关政策,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真的符合了。即使不符合,政府还可以修改政策,使之相符合起来,这也未必是什么难事。
对于政府行为的评判,其实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凡老百姓不满的,政府就得持谨慎的态度,不可一意孤行。电视连续剧《宰相刘罗锅》歌曰,“天地之间有杆称,那称砣就是老百姓”,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政治面对的是亿万大众,大众不是法官,也不是执掌风纪的官员,他们不了解那些文件、规定或制度条文,但他们还是拥有评判是非的权利,其是非的标准就是公平正义。
政府可以找出一千个理由,让公务员集体实现别墅梦。但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他们可以找到一万个理由,反对政府这么干。公务员是人民出钱雇用的公仆,他们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其手中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为自己谋取私利。公务员率先实现别墅梦,足以让老百姓感觉“不公”,政府不公,其实是对权力与人民之间基本责任伦理的背叛。
与其说公务员背叛了责任伦理,不如说,基本的责任伦理在我们这里还没有建立起来。伦理,必然通过长期的社会认知与践行,体现在某些风俗、习惯或制度安排中。中国政治对民意的敬畏,系统地体现在《尚书》等“中华元典”中,三千年来,即使帝王骄奢淫逸也会受到谏臣讽谏规劝。但现在权力高度集中,公务员利益高度趋于一体,体制内的讽谏规劝若有还无,权力我行我素,对民意更不必负责。
如果对民意不必负责,所谓“相关政策”,注定了只是权力任意揉捏的橡皮泥。此一时,决心查处一下,便可以找出一些被豪华公务员别墅区违反的规定来;彼一时,不想查处,就会对政策作出解释,说豪华公务员别墅区“符合相关政策”。谁谓符合相关政策,谁说违反有关规定,没有规律,没有确定性。换句话说,公务员违规,并没有什么责任非清算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