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面子要紧”——国人的面子观念
(滋生中国式腐败的6大传统观念)
——中国式腐败之怪现状及遏制对策之七
杨曾宪
青岛社科院研究员
5、“中国人,面子要紧”——国人的面子观念
中国人的“面子”是被美国传教士明恩浦“发现”的,他的《中国人的素质》第一章标题就是“面子要紧”。面子的确是理解中国国民性与儒家伦理的一把钥匙。“讲面子”范围限于情缘关系、“讲面子”法则基于礼义规范,这些都与儒家相关。吴思先生独具慧眼,创造了“潜规则”概念,但他将其视为与仁义道德背离的“规则”时,却不得要领。因为传统的“潜规则”,就是在情缘关系中公开实行的“礼规则”,其中便包括利益共享、彼此互敬“给面子”法则。今日中国,封建“礼纲”废除、甚至颠倒了(如“媳妇虐待婆婆”),但“礼义”规范却以“面子法则”方式承继下来了。根据面子法则办事,绝非都是腐败,但它却为中国式腐败提供了一条合“礼”有“义”的程序化路径。
眼下,各种校友、战友、同乡聚会,其“醉翁”之意大半在续结“情缘关系网”上,而“网纲”,就是“权力”。各种聚会上,按官职排位;讨论议题时,官大者份量最重:名校校庆如此、同族议事亦如此。这种官本位的“面子”绝不是白送的,它要求权力拥有者承担相应“给面子”义务,即将其权力与同学、战友、哥们、亲友分享。因此而获小利者,道一声“谢谢”便了事,这属“干巴人情”;因此获大利者,则必送厚礼,尽“打人情”的责任。这样,一套“讲面子”程序走完,某些违法交易双方既牟取了私利,又赢得了“会办事”、“够哥们”、“讲义气”的美誉。
行贿并非国粹,“黑金”各国皆有。但如吴思先生所说,国人一旦给“黑金”包上“红纸”,变成“礼敬”,就将“贿银”变成了必须“笑纳”的“礼金”了。“给面子”,把丑恶的权钱“交易”变成礼尚往来的“交情”,确是中国式腐败的一大特征。一些巨贪之所以能日进斗金,就因为只要他肯“给面子”,就有无数“关系”愿排队“送银子”。而对那些清廉官员而言,这面子法则却可能使其良心天天处在煎熬中。譬如当老同学、老战友、老领导以及哥们弟兄亲朋好友轮番出面请他“给个面子”的时候,他就是想不知法犯法都难。因为有些面子是必给、不给不行的。不少品质尚好的官员之所以在“高危岗位”上一茬茬地倒下,实际上就是被面子法则打倒的。
人们或许会感到疑惑:不畏法律的国人,为什么对这面子法则反倒敬畏如此呢?这是因为面子体现着国人的荣辱观念,丢什么,也不能丢面子。如一位德国教授“发现”的:中国人的“面子”不同于西方“体面”,它是在情缘关系中的“复数”存在。国人是否守法,只是个人行为;而是否讲面子,却牵扯到情缘关系中所有人的荣辱。如不给某人“面子”,便是不给某群人“面子”,就要受到“不仗义”的舆论制裁,这就会出现变成“公敌”的情况。譬如,文强向派出所长明说某黑老大是自己的哥们,此后,再执法得罪了黑老大,那就是不给文强面子。在这个“讲面子”过程中,党纪国法、法治正义、社会公德等等,统统被丢到爪哇国去了。当然,如有人破坏规矩,收了钱不办事,这时,行贿者就可撕破面子了;而一旦撕破面子,法律威力就彰显出来了。如果巨贪们能按“规矩”办事,在面子法则庇护下他们可能依然是“优秀公仆”呢!实际上,国内某些地区揭露出的贪官少,未必是腐败不严重,只是官员间关系网盘根错节,被面子法则罩着而已。
全文刊载《社会科学报》2010、06、03一、三版。
发表时标题有改动、正文有较多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