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大伟
古代也有说童谣的警察。
很久以前买了一本古书《补注洗冤录集证》,光绪丁未初夏上海书局石印。从天津人手里买的,石印五册,花了七百元。
《补注洗冤录集证》,法医学著作。五卷。宋·宋慈撰,清·王又槐增辑,阮其新补注。本书是《洗冤集录》增补注释本的一种,也是流行较广的一种传本。
书中第五册,中国古代警察的验尸秘诀(童谣),有的还是有科学性的。
第一, 溺水诀
生前投水指藏沙
死后无沙定不差。
口鼻再能分水沫,
腹彭脚皱岂能遮?
王大伟解释
生前投水指藏沙(活人投入水中淹死者,指甲中有沙土,因为挣扎所致),
死后无沙定不差。(死人投入水中伪装淹死者,指甲中没有沙土),
口鼻再能分水沫,(活人投入水中淹死者,口鼻中有水沫,因为呛水),
第二.焚死诀
生前口鼻有烟灰,
骨殖声声响石阶,
死后无灰兼不响,
生黄死黑色全该。
王大伟解释
生前口鼻有烟灰(活人投入火中烧死者,口鼻中有烟灰,死人投入火中伪装烧死者,口鼻中没有烟灰。因为活人要呼吸。)
骨殖声声响石阶(活人投入火中烧死者,骨头敲会作响,死人投入火中伪装烧死者,骨头敲会不作响。不知为什么。)
死后无灰兼不响,
生黄死黑色金该(死人投入火中伪装烧死者,骨头呈焦黑色。活人投入火中烧死者,骨头呈焦黄色。可能是活人身上水分较多所致)。
模拟实验:“张举烧猪
在吴国的句章县(治所位于今浙江余姚市东南),有个妻子谋杀了自己的丈夫,然后又放火烧毁了房屋,说丈夫是被火烧死的。由于夫妻两人的关系一直非常紧张,丈夫的亲属很怀疑是妻子杀了丈夫烧尸灭迹,到当地衙门去告发。句章县令张举受理案件,审问那个妻子,那个妻子坚决不承认。张举就要人买了两头活猪,先杀一头,然后把这一死一活两头猪关在一个堆满柴火的棚屋里,放火烧屋。等到那头猪也死了,一起拖出来检验。那头先杀死的猪,嘴里没有烟灰;而那头活活烧死的猪,嘴里可以查到烟灰。于是再对那个丈夫的尸体进行检验,发现他的嘴里确实没有烟灰,说明是死了以后才遭到火烧的。那个妻子这才认罪。
这个案例故事在当时非常的有名。不久后周的和凝编《疑狱集》,就把这个案例以“张举烧猪”为名编了进去。宋朝人郑克编《折狱龟鉴》,专门搜集历史上各种著名案例,以供司法官员参考,也收入了这个案例。稍后的桂万荣将这两本书改编为《棠荫比事》,把这个案例命名为“张举猪灰”。
第三.服毒诀
银钗试毒法如神,
药煑须防仵作人,
见黑再将皂角水,
擦来不去乃为真。
王大伟解释
银钗试毒法如神(古人投毒多用砒霜,用银钗探喉,变黑者即为中毒。)
药煑须防仵作人(有的法医收贿赂后做伪,用药把银钗染黑)
见黑再将皂角水,
擦来不去乃为真(所以,即使见到银钗染黑,也不要轻信,用皂角水洗一下以辩真伪。)
宋慈中毒辩认4种方法
1. 银钗皂角法。《洗冤录》中说:若验服毒,用银钗,皂角水揩洗过,探入死人喉内,以纸密封,良久取出,作青黑色,再用皂角水揩洗,其色不去。如无,其色鲜白。 如服毒中毒死人,生前吃物压下入肠脏内,试验无证,即自谷道内试,其色即见。
2. 热糟醋自下盦洗法。《洗冤录》中说:凡检验毒死尸,间有服毒已久、蕴积在内试验不出者,须先以银或铜钗探入死人喉讫,却用热糟醋自下盦洗,渐渐向上,须令气透,其毒气熏蒸,黑色始现。如便将热糟、醋自上而下,则其毒气逼热气向下,不复可见。或就粪门上试探,则用糟、醋当反是。
3. 糯米鸭子蒸毒法。《洗冤录》中说:又一法,用大米或占米三升炊饭;用净糯米一升淘洗了,用布袱盛就所炊饭上炊 。取鸡子一个,鸭子亦可。打破取白,拌糯米饭令匀,依前袱起,着在前大米占米饭上。以手三指,紧握糯米饭,如鸭子大,毋令冷,急开尸口齿外放着,及用小纸三五张搭遮尸口、耳、鼻、臀、阴门之处,仍用新绵絮三五条,酽醋三五升,用猛火煎数沸,将棉絮放醋锅内煮半时取出,仍用糟盘罨尸,却将棉絮盖覆。若是死人生前被毒,其尸即肿胀,口内黑臭恶汁喷来棉絮上,不可近。后除去棉絮,糯米饭被臭恶之汁亦黑色而臭,此是受毒药之状。如无,则非也。试验糯米饭封起申官府之时,分明开说。此检验诀,曾经大理寺看定。
4. 尸口米饺喂鸡法。
又一法,将白饭一块入死人口中喉内,用纸盖一两时辰,取出饭与鸡吃,鸡亦死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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