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翊
今天,我在微博上看到几张截图,是富士康之前跳楼员工留下的遗书。在这几张遗书上面,拙劣的笔记写着让人心酸的遗言---这些跳楼员工有很大一部分是为了让家里人能生活得好一些,然后选择了跳楼的方式,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期望富士康的赔偿能改善一下家人的生活。然后我再看到另外一则消息,郭台铭说对跳楼员工的补偿金额很大,一个员工的抚恤金几乎是其工作十年的工资,这对于富士康科技集团的成本支出是一个很大的考验,所以以后对再跳楼的员工,富士康科技集团不再进行抚恤金制度。
毫无非议,在富士康跳楼员工、富士康科技集团、郭台铭等这三个关键词中,三者都是杯具。前者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愚蠢但是让人心酸的世间百态,后者我们看到了值得同情的处境但却无时不刻不忘资本本性的嘴脸。
十二条人命的消失终于换得相关部门的一道“重视”,这应该是今天富士康科技集团一涨工资二迁工厂的主要原因。但现在不管这些跳楼事件的主体原因是因为血汗工厂的压榨还是跳楼者本身的别有用心,富士康科技集团在这些事件中所缺乏最基本的成长环境同样也是毋庸置疑的。虽然富士康科技集团不能彻底改变这些跳楼员工的最终选择,但富士康科技集团从一开始只追求成本最小化,从而忽略了工人的需求与富士康集团所给予的回报之间的差距,于是杯具得以酿成。
这里我并不是指责富士康科技集团在日常的管理运营中是否有着需要改进的地方,而是这些跳楼事件的诞生,其实从富士康科技集团打算雇佣这些工人开始就埋下了无法更改的结局。富士康科技集团自然从一开始就明白招聘这些工人可能会发生的结果,和自己应带承担的责任,但是很遗憾,即便在事件发生之后,富士康所做的动作也仅仅只是请阴阳家做法和迁移工厂。
从那些留下遗言的跳楼工人身上可以看出,理想的差距和富士康这个环境所能提供的回报落差,是造成这些跳楼者轻生的主要因素,因此在富士康的日常管理中,我们虽然不能用血汗工厂这样的字词去定义富士康的性质,但富士康科技集团在这方面的责任缺失确实是不可推卸的。因为成本,因为大量的劳动力,富士康在选择这些接受教育机会少、缺乏正确世界观与人生观定位的年轻工人的时候,富士康就应该知道,这样的工人和其他职位、领域的工人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在富士康的运作过程中,最小化的成本追求使得富士康忽略了员工在这方面的心态,因此员工的跳楼自然行为也自然并不稀奇。
所以,在看到富士康聘请和尚道士做法的举动之后,我实在找不到任何合适的话语,今天看到郭台铭说为了避免工人跳楼,从今以后富士康将迁移工厂,那么在郭台铭看来,是不是只要迁移了工程,富士康就可以从此避免跳楼行为?我想起网络上的一个段子,如果仅仅要为了避免跳楼行为的发生的话,那么富士康最好的方法是全部使用平房。
富士康和这些员工之间的关系原本只是简单的劳动合约关系,但是在富士康的运营过程中,富士康的追求目标和所给予工人的回报已经形成了巨大的落差,这样的情况下,富士康而且还忽略了这样的落差所带给工人的畸形心理长成,因此最后的杯具只能成为这样模式下的必然。在十二起跳楼事件中,富士康追求最小化成本与忽略员工为了奉献这个成本而作出的牺牲正是富士康所没有看到的,富士康所看到的,只是请阴阳家做法、或是迁移工厂。
所以我相信,富士康迁移工厂和停发抚恤金的做法,并不能完全解决富士康跳楼行为的继续。对于富士康员工来说,他们只是需要一盏指路的明灯,但富士康最后却是给了他们一个巨大的火球,这些员工在这样的火球面前不仅找不到出路,而且还被这个火球的温度直接送进了他们本身就已经缠绕着的痛苦里面。
下一步,富士康是不是打算全部使用平房?(朱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