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公安局证实,21日清晨富士康一名员工坠楼身亡,这是今年以来富士康科技集团第十个坠楼的员工。近期,富士康员工坠楼事件到媒体持续关注,尤其是某家媒体提出“第*跳”之后。媒体在这个事件上只是大力宣传富士康又有员工跳楼,是第*跳。
富士康的确有多名员工坠楼,但富士康共有60万的员工,在5个月的时间有10人坠楼自杀。自杀人数是不是不正常,我们需要另一个数据,那就是我国每年的人口自杀率。卫生部公布2002年—2006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年平均自杀人数约为19.56万人,自杀率为17/10万。可以看到富士康的员工自杀率远低于我们人口自杀率的平均水平,所以我们不能因为这个来指责富士康。当然,富士康仍需在管理方面改进来避免任何一个员工自杀。
另外,媒体在对负面新闻报道时,应注意方式和方法,不能有意或无意来误导民众。而且对于自杀以及暴力犯罪的报道应简洁,不应该大肆渲染。富士康自杀事件如此,近期一系列的校园惨案更是如此。我们怎么能说各媒体持续的渲染不对社会不满的分子做出疯狂的犯罪行为没有任何影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