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律师国际法培训”项目综述


经商务部和中国法学会批准,2010年4月18日至4月23日,我受邀在北京市对外联络办公室怀柔接待度假村参加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与荷兰乌特列支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公益“律师国际法培训”项目,该项目旨在开阔中国律师的国际视野,增强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推动中荷之间法律实务经验的交流。本项目由中央财经大学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轩主持。
       荷兰是国际法的发源地,荷兰的司法制度在国际法层面上代表了国际法的主流,国际公约可优先适用于国内法,人权理念广泛运用于司法实践中,所以,本项目得到了荷兰大使馆的积极支持。不巧的是,项目第一天适逢冰岛火山喷发,欧洲所有国家机场全部关闭,由此为开幕式留下些许遗憾,项目举办方“形象”地称火山喷发影响到了“中国的法制进程”(此话虽有偏激,但也不无此许道理)。项目组及时调整课程安排,邀请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安瑾及国内知名专家教授律师名流(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龚刃韧、拆迁法专家律师王才亮、影响性诉讼代表人吴革等)前来讲授交流。好在4月21日,欧洲部分国家(包括荷兰)机场开放,荷兰著名国际法专家及著名律师Prof. dr. F.W. (Edwin) BleichrodtJohn及荷兰王国驻华大使馆项目官员李玉文乘第一班航班顺利抵达北京,为本次培训项目画上了圆满句号。
本项目课程涉及国际法、国际人权法一般理念、荷兰司法制度介绍和荷兰司法经验交流、国际条约在中国及国外的适用、中国的法政传统与政法传统、拆迁法律问题,以及我国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性问题,项目在互动形式下对国际人权法及我国国内的人权与公益诉讼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来自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的律师代表将作为我国公益律师及影响性诉讼的团体成员,活跃于中国大地,加强协作与交流,共同为我国的公益律师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部分教授、律师介绍:
           
Prof. dr. F.W. (Edwin) Bleichrodt
is professor of Criminal law at the Erasmus University Rotterdam.
Previously he has been Professor atGroningenUniversity.
Until 1 January 2010 he also worked as a lawyer and partner at the law firm Pels Rijcken inThe Hague.
 He is also deputy-justice at the Arnhem Court of Appeal.
Edwin Bleichrodt has published extensively on issues in the field of crimina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