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打死的赵作海能唤醒正义吗?——让孟德斯鸠蒙羞的司法实况


没打死的赵作海能唤醒正义吗?

——让孟德斯鸠蒙羞的司法实况

这回没有人再象上次王家岭矿难时那样站出来大呼小唤地呼喊“奇迹”了,一个“杀人凶手”居然没被“罪有应得”,又居然在被关押了11年以后又被说成是冤案一桩,历来司法怪事频出的河南又出此一咄咄怪事,难道这还不能算是奇迹吗?

谁能否认我们的司法状况令人担忧?虽然,可以有无数的脸皮比城墙还厚的家伙们会随时地,继续跳出来大言不惭地宣称司法的公正与庄严。当然,这些可恶家伙本就是强奸民意的惯犯,在那张罪恶的嘴里难道还能被指望吐出根象牙来吗?不能!数十年的司法实践在事实上,在历史上,在可以核查的任何时候与地方都能被看到:一个司法条文被践踏的最大冤孽就在司法办案之中,一个以司法犯罪来惩治普通犯罪的逻辑就在那魔窟般的草菅人命之间。如此,我们还怎么能体验到公正的阳光会自动地拐着弯照耀到不幸的公民的早已发了霉的后背上?

一个社会若不能保证任何人(即使是罪大恶极之人也理所当然地被包括在内)的公民权力即使在其处于最为不幸的时候也能完整地,准确地,真正自愿地被其行使,那么,这样的社会就令人绝望地还没能摆脱黑暗、无知、愚蠢的逻辑和罪恶!

《论法的精神》的孟德斯鸠为什么不论述法律的可行性?而非要去论法的精神呢?那就是无论其有无可行性都得按照人间正义的需要而去诉诸于它。法律不是黑暗的工具,法律是文明的精神!只有继续甘于堕落在黑暗之中的愚昧社会才会诉诸以虚假的法律去掩盖罪恶权力的肆虐真相;只有向善向上并向着光明高歌猛进的光明社会才会自愿去讴歌法律的光辉并自行约束司法的暴力!

我们反复看到这河南的司法黑暗被曝光,这不仅说明河南的司法犯罪频仍,而且还说明河南在揭露司法犯罪上还是有力度的。我们的司法场所里令人窒息地搞出一连串莫名其妙的死亡事件,诸如给妓女裸体曝光的抓嫖实践,“喝白开水死”的死法,佘祥林冤狱的冤法,眼下又冒出一个憨厚老者的赵作海平白无故地被冤屈坐牢长达11年的荒谬案件。赵作海一语道破的经典话语是:“打得生不如死就招了”!现在来据实报道赵作海是如何被屈打成招的,对于赵作海本人的公民权而言确实已经太晚,但这对于挽救他的不堪命运其实来得还算及时,但此举能否起到遏止中国极为普遍的司法犯罪的判断其为时尚早。谁敢打包票说我们的在押犯里再也没有了赵作海似的案件?其实真正的问题应该以这样的方式来提出:与此同时,到底还有多少个赵老头还在冤狱里苟且?我们今天还有多少个办案人员还在神不知鬼不觉地诉诸司法暴力?由于实施司法暴力时的暴力人群是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之徒,他们借用了人民的名义而获得了在诉诸暴力时连上帝他老人家都不得逗留在现场的便利,于是,我们又怎样才能避免司法犯罪的继续发生呢?

今天的赵作海老人当被提到自己曾经的挨打经历,说到激动处,站起来缩着身子和手,演示着怎么被铐在凳子上、怎么被打的噩梦一场。赵作海对现代地狱的陈述是这样的:“拳打脚踢,从抓走那天就开始打。你看我头上的伤,这是用枪头打的,留下了疤。他们用擀面杖一样的小棍敲我的脑袋,一直敲一直敲,敲的头发晕。他们还在我头上放鞭炮。我被铐在板凳腿上,头晕乎乎的时候,他们就把一个一个的鞭炮放在我头上,点着了,炸我的头”。

河南官方这回居然直白地承认:赵作海案存在刑讯逼供行为。其实,这刑讯逼供已是公众谁都知道的丑陋秘密!难道还有谁不知道这世上本就有一个去处叫做“天堂”,就是最后大伙都得去到的那个极乐地面上的地方;还有另一个去处叫做“地狱”,就是那个你一旦不幸地掉进去以后再也爬不出来了的现实生活中的司法。

难道不是吗?我们的制度安排事实上就是放纵行政权,任由行政权力在如入无人之境的场合中信马由缰。司法犯罪本就是与滥用行政权以牟利的贪腐如出一辙的职务犯罪,大面积发生司法滥权的局面就是我们对行政权约束失效的最为刺眼的公共社会标志。难道我们不该扪心自问一下我们起码的道德良心吗?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建造和维护一个人吃人的罪恶横飞的丑陋场面呢?

司法里到底还存有多少天良?这是一个关乎社会正义的最为起码的考证指标。事实上,我们的公民被特殊行政机关指控为犯罪嫌疑人时,他的公民权利到底又有多少保障?这才是一个真正值得怀疑的,对全社会威胁最大的,天大的嫌疑!

当一个公民在其最需要公众社会帮助的时候,这个社会对其人身安危之最大最急迫的需要到底是一个什么状态?这一点难道不能决定我们的社会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我们不能对此再继续装聋作哑。

我们倘若把司法给办成了一个只管惩罚而不管保护,只管定罪而不顾冤屈,只管行政办案达标而不管人性的死活,只管把从大门外拖进来的所有人全都往死里弄而不管这人整人的章法万寿无疆地运行下去的最终恶果在全社会里痛苦地蔓延开来,那我们还怎么能指望这太阳的光辉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拐着弯照耀在草民们发霉糜烂的后背之上呢?

一个社会若本质性地缺乏道德仁义,一套体系若不可救药地缺乏良知心肠,一群连做人的基本素质都严重缺乏的办案人群之实况连黑恶社会里的人渣都赶不上,还怎么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搞什么“保驾护航”呢?这不成了我们的世道里最为愚蠢可恶的让人笑不出来的笑话了吗?我们还怎么能确保千千万万的平头老百姓们打心眼里对正义和公正抱以信心呢?现实中,我们的社会在事实上确实对公民权利的切实保障没有普遍的起码信心,问题是这样表述的:

1、刑拘嫌疑人的法律规定的律师见面权力到底有多少见惯不惊的借口来予以事实上的剥夺?

2、刑讯逼供的普遍事实难道不是今天仍在继续发生的事实吗?那无声的黑暗中的强暴压制比已出声的曝光不知要多出多少倍?谁能否认被公众所看到司法犯罪只是整个司法犯罪冰山上的一个小尖角?

3、为什么在社会公共的司法场合里搞刑讯逼供没有法律监督机构的有效监督?看守所里的检察室里的胖乎乎的检察官们都是干什么吃呢?武警岗位上的哨位难道没有被赋予法律监督职责?暴力司法犯罪活动就在司法办案场合里公然犯罪,为什么就能通行无阻?

4、进入司法程序的刑事案件能够确保被告人权力的法律宣示究竟实现了多少?为什么我们真正关心司法公正的用心会受到怀疑,并被人们普遍地认同为只关心自己手中便宜行事的行政权力?

5、为什么人们会认为司法办案不是在帮助公民诉诸公民权利,至少尊重公民的这一权力,而是在无视公民的合法权力,任意践踏公民残存的最后的抵抗逆命加害的权力?如此的司法状况难道能匹配崛起中的中国之光辉形象吗?

6、长达11年的岁月,亦即4012天,我们的司法都不能自动修复自己的错误,纠正或抹去自己因司法乱象而铸下的罪孽。我们的体系里难道事先没有安排下这样优异的DNA?我们抑或根本就从没打算安排下这样光荣的自我约束的品格?

这就是我们每一个所谓盛世繁华时代中光荣的公民所必须要全力以赴去面对的最大的人身安全上的不堪隐忧。我们每一个公民若不想有朝一日也成为一砣案板上的等着刀剁斧砍的死肉,那就随时都不能无视地底下那一双随时窥视着人间美好生活的看不见的司法犯罪之手。弄懂这一点非常不幸地成了我们社会里最为基本而重要的人生信条与阅历财富,只有它才会确保公民自身的人身安全的事实却成就了我们社会自画像里的最大败笔!

我们无法选择的命运是我们所处的时代里充满了参差不齐的矛盾:我们的物质走到了前面,它助长着市面上的喧嚣与人脑子的热昏;我们的精神全变为了逐利动机,在无利不起早的奔忙与饿虎扑食之间不知疲倦地来回切换;我们的文化全变为了博傻般的没命娱乐,在怒气冲冲的丑陋胸毛与酒色财气之间无耻地互动;我们的权益近似于虚假的承诺,一朝脸色不对顿时化为乌有;我们的司法还停留在古代,但堂上端坐的大部分都不是包公,却少不了随心所欲的乱点鸳鸯谱与无法避免的莫须有之莫名!

我们必须明白,所谓“执政为民”就得面对这样一个已无法回避的事实:司法不公犹如一个噩梦,在百姓因社会不公而与社会必然发生的频繁博弈之中以恐怖之状单方面震慑百姓,百姓情何以堪?这一噩梦般的缠扰在百姓的心中久而久之地挥之不去,而如今已演变成一个永远的痛!

在我们的社会里,公民没有选择,要么等待司法罪恶不幸地落在自己的头上,要么奋起而反对并力促公平社会准则的实现与司法公正的建立!因为,在这一不堪的现实面前,公民们为了实现公平社会与公正理想的起码待遇,就必须时刻准备着为自己的公民权力而拼死战斗!

 

老夏

2010.5.16

 

001新华社加油!不仅要听毛主席的话把地球管起来;还要倾听人民的心声,把地狱也管起来!再接再厉再曝黑暗!

 

002这吃叶子烟的老头不就是最好的软柿子吗?

 

003冤狱11年的释放证,冤枉判决书上也有这么多同样的印章!

 

004愚蠢、无能、腐败的司法出这种事难道奇怪吗?

 

005随便哪座庄严的法庭上都无法避免曾经上演过人间奇冤!

 

006河南赵作海的11年冤狱再现佘祥林式的倒霉命运。

 

007公民赵作海:一位高大无声的人民被人民的儿子整去坐11年冤狱。

 

008哟!这我怎么消受得了?

 

009“公平”对账单——65万除以11,每天161元。

 

010如此憨厚的老农,吃人的世道绝不会轻易放过这种型号的!

 

011这恐怖的世道令人汗颜!

 

012这辈子还能睡在这一床烂絮上,确实没有思想准备。

 

013这辈子可没多大的活头咯!就等下一辈子再说吧!

 

014老子这一辈子就吃一碗破热干面,又没惹谁!

 

015数千年的淳朴眼神不都是用来糟蹋的吗?

 

016地道良民赵作海的厄运:纯正人性对人间炼狱的怒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