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4日晚11点,一位青年人仅身穿一条裤头围绕二七塔“裸奔”,一时成为绿城郑州的焦点新闻。原来,这位名叫王钦钦的青年人在网上发帖,称如果2010年7月房价不跌至每平方米2600元,将赠送一名持不同意见网友5000元购房金,并绕郑州二七广场裸奔三圈。结果在2009年12月就提前认输,经网友代表见证,5000元改为公益捐款,鉴于天寒和有碍观瞻,裸奔改为半夜“半裸”奔跑。可以说这位网友被高房价“输”得只剩下一条裤头。这位网友“网上发言也要负责任”的精神着实令人钦佩,但不断走高的房价也使普通百姓着实心急。
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房价走高,怎一个“火”字了得
2008年9月以来,一场爆发于美国的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各国经济应声而落,相继陷入极为困难的局面。从2008年四季度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保增长、扩内需、惠民生这样的要求,采取了促进经济增长和快速发展的政策措施。
在这样一个政策措施作用下,我们国家的房地产市场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房地产市场增加了交易,促进了开发投资,对振奋信心、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起到了积极作用。2009年,劝过商品房销售额为43995亿元,比上年增长75.5%,相当于2008年中国GDP的1/7。拥有房产的居民的财富水平也水涨船高,从而产生一部分财富效应,促进了消费。
但同时,2009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部分城市出现了房价过快上涨等问题,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房价飞涨,无论是销售额还是楼价,都超过了泡沫时期的2007年。
进入2010年以来,房地产行业泡沫再度高涨。从房屋开发状况看,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26.4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1.7%;房屋新开工面积4.5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64.1%;房屋竣工面积1502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5%,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2028万平方米,增长10.8%。
从商品房销售情况看,2010年1—4月,全国商品房销售情况也极为可观。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2.34亿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32.8%。而商品房销售额则高达1.24万亿元,同比增长半数以上。
随着房地产业的“过火”,房地产业投资大规模增加。2010年1—4月,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9932亿元,同比增长36.2%,其中,商品住宅完成投资6854亿元,同比增长34%,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9%。
随着新一轮房地产市场泡沫的涌起,全国房价普遍走高。即使是在受到国家新一轮房产调控政策重拳打击的情况下,2010年4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依然同比上涨12.8%,其中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4%,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7.3%。二手房销售价格则同比上涨10.5%。这一系列惊心动魄数字的背后,描述着这样一个事实: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过热,房价过高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房地产市场泡沫风险进一步增加。
在全国房地产市场泡沫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郑州房地产市场2009年以来也从回暖发展到旺销。业内人士纷纷表示:“今年郑州市场怎一个'火'字了得,真是没想到”。美国《纽约时报》2010年3月4日发表文章说,虽然很多人都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但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依然坚挺依旧。
二、高房价的背后,成因复杂
中国的高房价背后的原因非常复杂,其中根本原因之一是当前我国金融领域流动性过大。所谓流动性,从宏观意义上讲,是指在经济体系中货币投放量的多少。流动性过大,就会形成过多的货币投放量,这些多余的资金需要寻找投资出路,于是就有了投资/经济过热现象,以及通货膨胀危险。
2009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市场流动性逐渐增加。然而,在目前国际金融危机仍然余波未平的情况下,国内外金融市场受到巨大冲击,我国股市近一年以来一直在3000点的低位摇摆盘旋。人们不敢再把过多的资金都投入到股市中去,而我国经济困难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十多年来银行存款的真实收益率几乎为零,其它可替代的财富贮存工具也很少,这些多余的资金无路可去,只好投入到房地产市场上来,形成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性需求。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2008年底以来,我国实行了宽松的利率政策,利率有所降低,出现了投机客以极低借贷成本贷款购买多套房进行投机的行为,助推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这对单个主体来说无可厚非,也是一种理性选择。但它在客观上过度拉升了房价,对保障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满足普通百姓的住房需求来说,不是一件好事。”相关专家如是说。
2010年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近期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与投机性购房需求大量增加有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廖英敏也认为:“投机性需求是这一轮房价上涨的主要因素,比如媒体曝光的一些城市出现的‘日光盘’现象,就是例证。一方面是房价上涨,一方面是通货膨胀预期增强,使得人们看好投资房地产的收益。”由于缺乏有效的金融投资渠道,房地产已成为重要的投资工具,甚至成为一种财富转移的工具,这样下去,必然引起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从而加剧社会矛盾。
房地产市场有效供给不足是导致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又一重要因素。从供求关系看,与巨大的住房需求相比,一些城市商品房可售面积并不多。因此一定要增加有效供应。
目前,不断出现的“地王”现象也值得关注。通常情况下,只要一个地区出现“地王”,周边的楼市价格必定被带动起来,市场反应极为迅速。个别“天价”地得主并未真正开发土地,反而恶意囤积土地以获增值,这更是直接将风险转嫁给了社会。对这种投机行为,严重损害了土地市场的有效供给,必须严厉打击。
当然,一些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也与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不到位、落实调控政策不力、经济结构不合理、权力寻租等深层次问题有关。例如,地方政府由于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减弱了政策执行力度,消极应对中央政府的调控措施,从而加剧了房价的上扬。相关问题也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新一轮房产调控,重拳出击
一路“高歌猛进”的房价刺痛着每一个购房者的神经,也受到了中央的关注。自2010年年初以来,政府频出调控楼市的“组合拳”,彰显了党和国家遏制高房价,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决心。
2010年1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3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业;4月14日,国务院部署十项工作,研究制定税收政策引导住房消费;2010年4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通过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下简称新“国十条”);4月17日,国务院再发通知,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4月19日,住建部通知要求,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等方式收取费用。
在这一系列调控楼市的“组合拳”中,威力最大的当属新“国十条”。新“国十条”的核心内容,是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另外,还准许地方政府根据实际,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临时性措施,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同时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
伴随着新“国十条”的出台,北京、深圳、青岛、上海等热点城市先后出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地方政策,显现出巨大的“杀伤力”。2010年4月23日,青岛市率先发布楼市调控细则,除限制外地人购房外,要求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以家庭为单位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4月30日,北京市出台了“最严厉”的“京十二条”,除了暂停第三套房贷、限制外地人购房措施外,首次提出了同一家庭限购一套新房的“限购令”。5月5日起,北京市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提升至五成,公积金购第三套房暂停发放贷款。5月5日,深圳市楼市调控新政策出台,包括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炒房和投机性购房、推行人才安居工程等。与此同时,上海也出台了楼市调控细则,即将启动征收房产税。
在国务院和部分城市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重压”之下,进入2010年5月份,一度高烧的楼市似乎开始降温:楼市观望情绪浓厚、中介市场门可罗雀、银行拧紧信贷“龙头”、楼市重现打折促销、房地产交易陷入“量减价滞”状态……SOHU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表示:“从目前市场反应来看,调控政策发挥了作用,看来房地产市场已进入了一个‘冰川季’。”可见,在各地认真贯彻中央政府新一轮房产调控政策的过程中,我国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已经得到了遏制,社会普遍反应积极。但同时,种种迹象表明,当前房地产市场仍处深度博弈状态,房价“坚冰”能否解冻,中国楼市能否回归“平稳健康”,仍然扑朔迷离。
四、房价理性回归,仍需综合施治
当前中央及地方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特别是信贷措施,仍属权宜之计,从长期看要推进中国房地产市场步入平稳健康发展,仍需一个更加成熟、系统的政策框架和制度设计,推动中国房地产价格的理性回归需要综合施治。
首先,要增加住房有效供给。稳定土地供应和商品房供应,是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前提。这次中央出台如此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原因之一就是商品房存货缺乏、土地供应紧张。例如,北京商品房一年的销售量为20万套,但目前真正能拿出来出售的房子只有3、4万套。为此,新“国十条”要求,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供应。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对于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新“国十条”明确提出要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土地出让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对普通商品房用地,一般应在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基础上作适当浮动,防止过高地价提升房价。同时要求,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
其次,要加快保障房建设。房价上涨过快,有庞大市场需求支撑的因素,背后是中低收入群众的基本居住需求得不到满足。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使中低收入群众有房可买、可租,才能平衡供求关系,削弱房价上涨的基础。为此,新“国十条”明确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国有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各类棚户区建设、政策性住房建设),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事实上,一些城市已经行动起来,如重庆市已开工建设2个片区的公共租赁房,今年底将向社会投放2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郑州市政府就《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再次,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是近年来楼市调控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捂盘惜售屡禁不止,囤地行为视而不见,没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公然销售等现象并未得到根治。为此,在市场监管方面,中央政府加大整治力度。新“国十条”明确要求,对存在捂盘惜售、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制新购置土地,暂停批准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此外,还要求对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性质恶劣的依法取消房地产市场经营资格,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最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新一轮房产调控新政策实施以来,一些房地产商的降价行为仅属“少数行为”,各地在执行中央新一轮房产调控政策的过程中进度不一,存在许多“模糊地带”,不少地方仍在观望和等待,存在着避重就轻甚至“按兵不动”的现象,调控政策的“执行力”遭遇考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建立考核问责机制,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要使百姓居有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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