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征收房屋闲置税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1.64亿平方米,其中,空置商品住宅9069万平方米。如按2007年全国商品房均价估算,商品房占压资金约6000亿元。北京已经有400多万套闲置房屋,绝大多数都是炒房者囤积所致。上海汤臣一品开盘,每平方米11万多,可3年来只卖了几套,这是典型的商品房闲置。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就商品房空置问题在此次全国两会提案建议,认为应针对商品房大量空置问题,向开发商以及多套闲置房屋拥有者征收不动产闲置税。
      郭松海说,一边是上亿平方米的房屋空置,一边是需要房屋的居民居住困难。政府应该主动地运用税收杠杆,采取开征不动产闲置税的措施,打破部分开发商捂盘惜售、待价而沽的梦想,以增加市场的有效供给。另一方面,对拥有多处房产而又闲置的户主,开征不动产闲置税,可以抑制其过度投资需求。另外,闲置税可以增加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地方政府的短期性的批租土地行为,增加政府行为的长期性和理性因素。
  哪些房屋应被认定为闲置房屋?郭松海认为,如果开发商竣工验收后的商品房,有超过75%属于空置状态,在空置一段合理时间如一年或二年后,应被认定为闲置房屋。
      “我不认为征收不动产闲置税会让房地产市场疲软,这是一种规范房地产市场的手段。”郭松海说,政府在征收闲置税后,可以将这部分财政收入用于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等的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