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道德经之二


                                          第二章

   原文: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

   后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

   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惟弗居,是以

   不去。

  

   白话:

           人们都知道美之为美,如果进行观察和对比,就会产生差

    别;都知道善之为善,如果进行观察和对比,也会产生差别。

    所以,事物使意识产生概念,意识使事物产生差别。艰难和容

   易是相辅相成的,长短是形状的对比产生的,高下是高度的对

    比产生的,音和声是相吻合,前和后相互跟随着。以上的现象

     是永恒的。因此,掌握了规律与法则的人,是顺应着自然规

    律处事,不会因为私欲、或主观意愿,去抗拒自然规律的。人

   的意识具有能动性,以上的现象都能观察到。但是,却没有标

   准的坐标,因此,行不言之教。万物按照各自的轨迹有序的运

    作,不需要修辞。认识事物,是意识对事物的印证,并不产生

   实物。具体做事时,要机动灵活的运用自然规律的原理与法则。

   取得了成就不要居功,虽然不居功,其功是末不去的。

  

     感悟:

              这一章是用常有欲、以观其徼的方法,认识事物的。老子

    举美与善为例,来说明事物之间、事物与意识之间的辩证关系。

    通过对事物的观察所产生的差别,也影响着意识对事物的 认识。

     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等现象,都是因为认识 事物才产

     生的。事物使意识产生概念,意识使事物产生差别。 两者是有无

     相生,是立体式的辩证关系。这些现象都是永恒的。掌握了规律

    和法则的人去指导社会实践,就是圣人。老子 对圣人做事提出了

    要求。要求处无为之事,无为不是消极做事,而是不以主观意愿

    和私欲去违背规律做事。是要顺应着规律和法则,科学的,合理

    的做事。要行不言之教,是因为认识事物的差异没有标准的坐标,

    观察事物不能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角度、观察同一件事,

   结论有差异。再加上人的意识、认识事物有很高的能动性,所以

   要行不言之教。

          生而不有:认识事物是意识对事物的印证,只产生概念,并

        不产生实物,所以是生而不有。

           为而不恃:认识了自然规律,到实践中去具体做事,不要

    死搬教条,要机动灵活的运用自然规律的原理去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