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未报摘要:北京安汇律师事务所的唐吉田和北京舜和律师事务所的刘巍, 4月12日收到了北京市司法局的处罚通知书:拟“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事情源于2009年4月,唐、刘两位律师代理了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案件。两位当事律师称,在法庭审理中,审判长十几次打断他们的发言及被告人的自我辩护和陈述,法庭辩护进行得非常困难,不允许对证据质证、不允许对犯罪构成进行分析、不允许对被告人行为性质进行分析、不允许对法律适用进行分析……只允许核对公诉人提交的证据数量、只允许被告人回答“是”还是“不是”。两位律师称,每当他们发言时,旁听席上就会有一位青年男子站起来,并在庭审现场来回走动,面对他们进行摄像;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根据坐在旁听席上人的脸色,不断打断他们的发言。两位律师后来的控告信称,鉴于法官对律师辩护权利的剥夺已经使庭审不具有任何公正可言……我们被迫选择退庭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报道中的相关事件:去年2月,包括唐吉田在内的北京市6名律师向公安机关举报北京司法局和北京律协非法向律师收取注册费和会费,构成敲诈勒索罪。举报信称,律协对每个律师每年收取会费2500元,超过法定最高限额250倍。唐吉田等人掀起的更大的动静是去年8月,35名律师呼吁北京律协直选,这场被笑称“穷人闹翻身”的“政变”,最终以失败告终。报道称唐吉田维权维到主管部门头上的。
从上面的情况看来,当事人律师已经陷入一种极为被动的局面。一方面是来自法院的处罚建议,一方面是自已曾经挑战过的司法局和律师协会,两面都难讨好。这次“罢辩”是否应被吊销执业资格,作为全国首例暂且下定论。敝人感觉一些秉性钢直、敢怒敢言的律师应该获得适当的社会宽容和支持,很多创造性的意见和建议往往是在对抗中产生,墨守陈规并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除非律师履行职责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不处罚不足以警戒。试想公众怎能接受律师唯唯诺诺、点头哈腰地去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