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攀
在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家庭(单身居民)公示名单中,本报记者8日不完全统计,全市通过保障房初审家庭中至少299户有成员在政府机构工作,有些家庭甚至不止一个是政府机构人员。还有不少人家住豪宅。(4月9日《南方都市报》)
保障性住房主要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公务员不是不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但如果夫妻双方都在政府工作却仍旧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那只能说明我们的公务员收入体系有问题,可事实上公务员收入在社会上绝对是中上水平;如果这些公务员一边住着豪宅,一边去申请保障性住房,那只能说明我们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审查环节出了问题。事实上,面对舆论质疑,当地建设部门透露一些申请者自动退出,也说明里面存在问题。
随着中央高层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随着社会对高房价的民怨愈加激烈,也随着各地政府承诺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量,近一两年各地将出现保障性住房供应量的一个小高潮。但由于保障性住房申请不够公开,相关单位对申请者审查不够,再加上以往曾经出现的经适房业主并非穷人的现象,可以预见,随着保障性住房的小高潮,也会出现一个权力寻租、富人搭穷人便车的小高潮。深圳近300名政府人员通过保障房初审或许就是例子。
除了制度不严、把关不够等技术性原因外,最根本的原因是权力操守和社会认知出了问题。一方面,政府工作人员是为民服务的,原本应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但现在反过来了,而是“先天下之乐而乐,后天下之忧而忧”。政府工作人员凭借优势,“近水楼台先得月”,觊觎政府给穷人的福利。这种搭便车行为,已经背离了公务员这一职业道德。另一方面,对于这种搭便车行为,无论是搭便车者自己,还是整个社会,不仅不把这种搭穷人便车的行为当成一种羞耻,反而还认为是一种光荣,把它当成是一个人有关系、有能力的明证。正是在这一社会认知下,一些人毫无羞耻地去挤占原本属于穷人的福利。
显然,解决这种搭便车现象,除了靠制度约束外,还需要从社会大环境来解决问题。对于政府人员来讲,必须树立这样一种思想:面对困难,要做到“跟我上”;面对利益,要做到“给我上”。在整个社会,要树立“搭穷人便车、挤占穷人福利是可耻的”这样一种认识,改变“走后门、托关系是一种能力”这样的错误认知,只有让那些靠关系、走后门获得一切的做法成为一种可耻的社会现象时,对于穷人的福利,社会才能保持一种自觉的尊重。
或许,深圳近300名政府工作人员通过保障房初审,并不能因此认为这些政府工作人员就一定不符合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但在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名单里,这么集中地出现政府工作人员的名字,实在不正常。这除了反证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查存在问题外,所折射的权力操守和社会认知问题,更值得我们深思。
http://news.sina.com.cn/c/2010-04-09/0617200367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