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在用公租房建设和谐社会---评重庆住房保障政策安排
2010年3月,两会上温总理说要抑制房价,可多数城市并没出台相应措施安排,各地房产市场的房价不听总理只听总经理似乎也错不到哪里,温总理两会上还说让人人活的有尊严,全国低收入人群似乎也很难找到有尊严的感觉。
可是我作为重庆市低收入居民的一员,听黄奇帆市长的讲话后发出了这样感慨:践行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建设“五个重庆”保障民生优先, 公租房措施到位,低收入者也有尊严,我要为市政府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作为而喝彩!。
按照重庆公租房规划,重庆市将在主城区一、二环线之间规划的21个聚居区布局21个公租房建设点,每个聚居区有20多万人。为消除居民因家庭收入高低所造成的心理落差,每个聚居区都将采用部分楼盘是公租房、部分为商品房的“混居”安排。
在保障住房方面,香港是做得非常好的,香港有220万人租住“公屋”,“公屋”和“居屋”一起,覆盖了香港48%的人群,重庆也会逐步完善保障住房制度。
在公租房资本退出机制方面,一是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二是业主住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公共租赁房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三是用虚假信息骗取公共租赁房租住,将强制要求其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