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新一轮宏观调控的目的分析
继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关于“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国四条”以来,国家在房地产宏观调控方面出台的政策也是越来越多、越来越严,这一切的一切给人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架势,让原本火爆的房地产市场立马变的冷清起来,让已经丧失置业信心的置业者重新点燃了置业的希望,让神经不再紧张的开发商立马变的紧张起来,让沸沸扬扬的房地产投机也乖顺起来,似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指日可待,似乎房地产价格回调也是屈指可数的事情。
那么事情真如大家所想像的那样吗?笔者认为,非也!尽管此轮国家宏观调控确实能挤走一些房地产泡沫,确实能赶跑一些靠银行信贷进行房地产投资的人,也确实能让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出现一定的萎缩,确实能让房地产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回调,但是,我们必须知道国家政府此轮房地产调控的初衷,必须明白国家此轮房地产调控的目的所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知道这次房地产调控的真正效用会有多大,才能知道房地产市场价格回调的可能性有多大,才知道房地产市场价格回调的幅度有多大。
那么此轮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呢?国家出台此轮宏观调控政策的初衷又是什么呢?其实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可以在国务院《关于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2010年】10号文)中可以得出,那就是“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由于这一目的,使得所有的调控政策都是围绕这一目的进行展开。那么诸如大家所期望的“房价下跌”、“房价回调”等问题不在此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考虑的范围之内。正因为如此,所以笔者对当前不少媒体报导的“房地产市场出现拐点”、“房地产市场出现分水岭”之类的新闻或报导都是没事吃饱了撑的,国家根本就没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你们怎么就得出这样的结论了呢?
笔者在多个地方强调,我们国家政府在房地产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防止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快速上涨或快速下跌的局面”。在“稳字当头”的大背景下,决定了国家所有的宏观调控政策都是围绕其服务,也决定了此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只是“遏制”,而不是“打压”,也不是“遏止”,只是针对“部分城市”,而不是“所有城市”,只是“《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而不是“《打压所有城市房地产价格上涨的通知》”。从字典我们看出,“遏制”的意思是“制止、控制”,而“遏止”的意思是“用力阻止”,在此笔者不得不佩服我们中国文字的丰富内涵,仅仅一两个字的差别就得出完全截然不同的意思。
不要自作聪明,有些本来就很简单的东西不要想的太复杂,其实国家此轮宏观调控的目的很清楚,所以我们没有必要把它放的无限大,不然真有“自我吹嘘”、“赚取点击率”之嫌!
——2010年4月29日于鹏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