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呼吁将法院执行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实信用原则已被多部法律定位基本原则,同时被尊为帝王条款。然而如同无救济即无权利,无惩罚即无义务。当下中国,国人的诚信现状不容乐观,且不说奶粉里掺三聚氰胺;且不说海南毒豇豆,单是法院执行积压案,已经让数以万计的人陷入“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困境。
国家应当设立权威的信用系统,以督促市场主体遵守诚信、珍惜信用。而中国人民银行设立征信中心,并实现全国数据联网,为个人、企业免费提供查询,确实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做法。国人在笃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权威时,也相信该系统的完整性。然而如同国家统计的其他数据一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里的数据也是不完整的,从征信渠道来看,主要是金融机构、电信公司、供水公司等,作为金融机构的主管部门,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作为政府部门,仅仅保护金融机构与垄断行业的利益是远远不够的。
众所周知,一旦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榜上有名,不管是源于信用卡透支不还,还是拖欠电信费用。对以后个人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可能由于记录的一个小污点,导致无法申请到贷款,或者个人的信用额度大打折扣。因此,国人倾向于按时偿还贷款、信用卡透支款、电话费。即便是偶尔延期偿还信用卡,需付出高额、不公平的滞纳金,还是偿还。
信用卡不单有征信系统保护,还有刑法保护,譬如信用卡诈骗。而生效的判决书呢?被执行人虽然拒不履行判决书,依然信用特好,申请贷款丝毫不受影响。为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仅采集金融机构的信息呢?为何不能采集法院执行数据?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也彰显被执行人信用额度低。
司法威信不单在于实现公平正义,更重要的是生效的裁决能够得到执行。如果人人都不自动履行司法裁决,法院执行机关将不堪重负,可以说法院执行案只会越积压越多,因为法院的执行完结率低,那么更多的人将不执行法院裁决。
因此,强烈呼吁将法院执行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督促义务人自觉主动执行生效判决书/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