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案,我们不该过多关注桃色


这几天,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格外引人关注,王益于2008年的“端午节”被“双规”后,中纪委监察部的通报曾称,王益在担任国开行副行长、证监会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不法企业主违规发放贷款、帮助企业发行股票等,收受巨额钱物,生活腐化。2009年1月22日,王益以涉嫌受贿罪被批准逮捕。

此间,外界流传甚广的就是王益在担任证监会副主席期间,涉及太平洋证券违规上市黑幕,王益胞弟王磊、胞妹王薇均涉及其中。王益在任证监会副主席期间的铁杆部下肖时庆、雷波在在去年被逮捕,也似乎进一步证实王益在担任证监会副主席期间,确实做了违法事。

也就是说,王益的犯罪过程,不仅仅是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期间,在担任证监会副主席期间也同样有违法勾当。此外,王益不但“为企业贷款提供帮助”,还“为其亲属及他人经营活动谋利”,并从中收受巨额钱财。

可目前检方仅指控“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申请贷款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96万余元。”也就是说,王益的犯罪时限、犯罪事实均被大大缩水了。

令人遗憾的是,办案人员如此“疏忽大意”,社会上却很少有人关注,媒体和公众对王益案的关注焦点不在庭审,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偏移。无论是媒体,还是网友,大家更喜欢津津乐道王益和央视著名主持人刘芳菲的桃色新闻,虽然刘芳菲确实收受过关系人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但那是恋爱对象王益的馈赠,而且刘芳菲事后已把200万元还给了关系人李涛,并另给了4万元利息,可媒体和公众却更希望她和王益之间发生的是“贪官与情妇”的故事;而赵薇拿到的30万元出场费,在媒体的眼里,也恨不得要说成是因为和王益有染。

这就犹如重庆“打黑除恶”中,当曝出“文强供认强奸少女、玩弄明星”的消息后,媒体和公众就纷纷以娱乐的姿态谈论文强一案。

其实我们应该反思,在一个权力异化、物欲横流、笑貧不笑娼的社会,无论是一般少女,还是明星大腕,都难独善其身,社会痛恨贪官,痛恨贪官包养的“情妇”、“二奶”都没有错,但千万不能让这样的看客心理过分发酵。尤其是“王益案”正处于审理阶段,过分渲染王益和女星的桃色新闻,会转移民众的视线,或让案件的审理按照少数人的思路去审理。

笔者希望,大家还是淡化王益和女星的那些事,多关注“王益案”本身的细节,对该案的审理过程多一些监督。 

 

我的相关文章:
一尺厚告状信,王益缘何九年不倒?
王益案越深入,股市越利空
还有多少王益,成攫取股民血汗的黑手?
王益案终结前,需严防涉案人员外逃
新闻链接:
被控受贿1196万元 王益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