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新闻传媒网 正义联盟网 (作者 王曦晨)日前,数篇关于芜湖市鸠江区法院枉法裁定,当事人赴京控告的网贴在各大论坛流传,(详情请谷歌搜索:“ 芜湖市鸠江区法院枉法裁定 被拆迁户面临被强制拆迁”、“芜湖鸠江区法院枉法裁定被拆迁户赴京上访” “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篡改建设用地批复竟被鸠江区法院认定合法” )笔者透过谷歌、百度等搜索引擎发现上述文章被网友转载达数百条,通过法制新闻传媒网笔者联系到芜湖市鸠江区合南社区方岗村被拆迁户余少云、余兵、余玲,孙刚(余玲、孙刚二人为夫妻)等被拆迁户,他们均表示愿对所举报(发帖)内容负法律责任。
国土资源局“篡改”用地批复后的“涉黑涉恶”拆迁
两张内容一致且批号相同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其中征地的具体地名一份为芜湖市鸠江区湾里镇,而另外一份却是芜湖市鸠江区大桥镇,从表面看明显有被涂改的痕迹,涂改处且未加盖任何公章。笔者在“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篡改建设用地批复竟被鸠江区法院认定合法”一帖中发现两份批号相同但内容不同的建设用地批复 。
(被拆迁户手中的批复)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查到的批复)
举报人余玲告诉笔者,两个地名代表两个镇,两个镇相隔数十里,申请建设用地批复的工作人员昏头也不会把这么明显的地名弄错,“我和我的其他邻居们断定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篡改了这份安徽省政府下发的建设用地批复”余玲说。
举报人同为余玲的网贴显示,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篡改省政府下发的建设用地批复,安徽省政府下发的建设用地批复注明应征用芜湖鸠江区大桥镇境内土地,但却被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篡改为湾里镇境内土地,于是芜湖市鸠江区合南社区自2004 年开始由芜湖市海泰置业限公司进行拆迁建商品房建设。其违法拆迁手段也极为恶劣,从开始的恐吓、诱骗到后来的打砸门窗、私家车到辱骂、殴打被拆迁人、甚至大白天动用黑社会未经过任何法律手续就将一费姓居民的房屋进行非法强拆。
笔者翻查互联网发现一篇作者为葛树春的文章:“ 安徽芜湖:涉黑涉恶的非法拆迁与被拆迁户的依法维权 ”,在法制周末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法院网,腾讯网等各大网站新闻版块广为流传,该文叙述了2009 年8月芜湖市鸠江区湾里镇合南社区发生的一起非法强制拆迁事件,举报人为余玲的网贴结合“ 安徽芜湖:涉黑涉恶的非法拆迁与被拆迁户的依法维权”笔者认为已说明了一切问题。
为进一步证实该事,笔者致电芜湖市国土资源局,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芜湖市国土资源局不可能改省政府的批文,因为省政府的批文是不能随便改动的 ...
对此,北京多位法学专家认为被拆迁户余玲所举报的情况一旦查证属实,那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篡改”该建设用地批文者已逾越职权,甚至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不服鸠江区法院裁定 被拆迁户北京寻正义
“质问法官吴牧原和鸠江区法院院长,如果法院判你们死刑并不给你上诉权利你们服吗?” 以上是网贴《 芜湖市鸠江区法院枉法裁定 被拆迁户面临被强制拆 》中的副标题。原来,鸠江区法院法官 吴牧原下发的(2010)鸠行初字第2号行政判决书决定下发裁定后将立即强制执行余玲、余兵、孙刚、余少云等人的房屋,房屋将被强制拆除的余玲等人于近期前往北京国土资源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寻找正义。
余玲、余兵、孙刚、余少云在电话里告诉笔者,2009年10月23日芜湖市国土资源局依据被篡改的建设用地批复向其下发《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要求余家交出自家的房屋和土地。余家人发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篡改省政府下发的建设用地批复后,及其《拆迁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用书》、《拆迁公告》等一系列违法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告到鸠江区法院,并要求撤销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做出的违法行政行为,但鸠江区法院审理后却对芜湖国土资源局下发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不做任何解释。最后审判长吴牧原裁定芜湖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合法,并要求余家人交出土地拆除房屋,鸠江区法院下发的裁定书上还声明其下发的裁定将立即执行,余玲、余兵、余少云、孙刚不服裁定也不能上诉,只能向鸠江区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鸠江区法院院长胡玉清签发的强拆公告)
“判一个死刑也要给他上诉的权利,鸠江区法院为了让开发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居然剥夺了当事人上诉的权利,他们的做法太过分了,他们这么做以后谁还敢去鸠江区法院打官司,简直是在颠倒黑白”被拆迁人余玲说。
余家向鸠江区法院递交的行政复议书对鸠江区法院的裁定提出强烈抗议,并认为鸠江区法院下发的裁定书程序上严重违法,没有对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根据进行全面审查和适法错误。
北京律师孔建认为,余玲、余兵、余少云、孙刚与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诉讼一案中,余等人向鸠江区法庭提供了(关于芜湖市2003 年第六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尽管芜湖市国土资源局也向法庭提供了涂改的“批复”及其它由“批复”延伸出来的所谓相关证据。作为原告已依法全面充分地发表质证及辩论意见。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却未提供任何有利证据证明其主张合法。因此,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而鸠江区法院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4 条部分的规定要求余兵等人交出土地拆除房屋严重缺乏事实依据。
面对明显被“篡改”的建设用地批复却不能得到公正的判决结果,余玲和自己的父亲余少云情急之下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控告此事,笔者根据余玲提供的鸠江区法院相关负责人电话,询问该事,但鸠江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却不以为然。
笔者根据余玲提供的手机号码致电该案主审法官鸠江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吴牧原和鸠江区法院院长胡玉清,以及主管行政的一张姓院长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芜湖市鸠江区法院并不在乎被拆迁户赴京上访。"2010 年3月31日,几份鸠江区法院院长签发的强制执行公告被分别贴到了我家、我父亲家和我哥哥家的墙面上,那我们除了继续到北京寻找正义外,也要誓死和他们抵抗到底"余玲如是说!
鸠江区法院强制拆迁行为将被誓死反抗
余家人走投无路的状况下选择了与中国其他钉子户一样的做法,“学习杨佳效仿唐福珍”“鸠江区法院知法犯法”“奉劝贪官不要以身试法”以上数个标语的中间夹带着国家领导人的巨幅头像,挂在 余玲、余兵、余少云、孙刚等人的房屋上,显得格外耀眼。棍子,汽油瓶,望远镜,小型摄像机,余家人准备和侵犯自己家园的“执法者”来个鱼死网破。
(芜湖鸠江区的“钉子户”)
“开发商操作低价补偿我们这些被拆迁户,现在我们依法起诉到法院却再次遭到法院的欺负,这些年我们被欺压的够受了(1、余玲本为鸠江区湾里街道办的公职人员,因在此次拆迁中不能按镇政府的要求完成“拆迁”任务,被株连开除回家。2、余少云现本已是花甲老人,患有“三高”多年,老伴又患有慢性肾炎和哮喘,两人终年吃药。因在此次的拆迁中唯一的经济来源代客三轮车在凌晨被黑社会砸坏,门窗被砸,致使二位老人惊吓过度病情加重,甚至近一个月不敢待在家中。此事到公安及政府各部门反映却未得到任何的结果。)反正我们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次我们的忍耐力也到极限了,我们要让他们看看我们是怎样对付知法犯法者,我们更要让他们知道官商勾结的下场是可悲的”身材魁梧的被拆迁户余兵说。
据了解,鸠江区法院曾在2009年4月强制执行余兵家前面的一户费姓人家,当时强制拆除费姓人家的房产时“执法者”达数百人,甚至有执法者对群众放了催泪瓦斯,最后费姓人家房产内的财产被毁坏,房屋被强制拆除(笔者将另行撰文报道)。
近年来因为强制拆迁而引发的社会轰动事件也数不胜数,2008年福建泉州发生因强制拆迁导致被拆迁户自焚事件,福州人 何全通因不服自家房屋即将被强制拆迁的决定,在该屋三楼泼汽油点火自焚,经紧急抢救无效死亡。2009年上海一女业主扔燃烧瓶对抗铲车引起中央电视台关注。四川成都唐福珍因阻止强制拆迁而自焚身亡更是全世界皆知。近期江苏东海一老人因强制拆迁而自焚事件更让民众抵制所谓的依法强制拆迁,有评论人士认为强制拆迁是引发中国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河南第四媒体大河报更直言不讳的指出合法强制拆迁比野蛮拆迁更可怕 ...
在拆迁方面从未被媒体曝光过的鸠江区法院这次为何犯了迷糊?按照正常补偿标准开发公司到底应该补偿 余玲、余兵、余少云、孙刚等人多少钱?鸠江区法院能否能与时俱进和谐的解决开发商和余家人的矛盾而不是进行所谓的依法强拆?余家人将怎样用生命捍卫自己的权益?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