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南平实验小学的学生说出了今天中国底层民众的心声:“要杀就杀贪官”。历来的贪官都是利用人民赋予的公权力从人民那里掠取私利,他们作乱于民,却能因公权力的庇护而得以逃脱罪责。对于贪官,没有哪位民众不痛恨他们,也没有哪位民众没有杀之而后快的心理。
二
公权力利用法律惩治腐败官员本是其保护每一位社会成员正当利益的责任,但这种理论上的说辞存在着悖论,公权力恰是贪腐官员谋取私利的工具。当法律已经沦为这些贪官作乱的工具时,如何能让法律去惩治他们的主人?纵观历史,每当法律无力惩处腐败时,只有天杀,也就是上天借着老百姓之手惩腐去恶!
三
“天杀”始于老百姓手刃贪官,终于社会革命的成功,即政权的更替。近代史上,正是因为国民党已经不能惩治官员的腐败,才会有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也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能够替全体民众惩处国民党的贪腐官员,才有中国共产党革命的成功。在中国革命成功六十年后的今天,那位南平小学生天真的话语又在预示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