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各主要城市及周边城市房价大幅飙升,重庆经济以15%的速度增长的情况下,重庆房价却保持平稳上涨的趋势,没有出现暴涨暴跌大幅波动,平均房价低于成都、贵阳、西安等地。2009年底,重庆主城区商品房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4179元,远远低于国内其它一线城市,双职工家庭年收入与商品房均价相比约5.92∶1,也显得较为合理。
为什么在中央屡次出重拳打压房价,但全国大多数地区特别是一线城市房价总是不跌反升,屡创新高,而重庆作为中西部第一大城市,政府并没有出台什么重大政策或采取什么有力措施来打压房价,其房价上涨却显得理性、有序、可控呢?这里面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存在着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必然性。这就是,只要政府真正履行职责了,工作到位了,市场自然就会趋于理性,房价就可以不打而自稳。
住房保障是政府“保民生”工作的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资金投入、责任落实等各方面下大力气,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结合重庆市的成功经验来看,重点是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改变土地出让方式。重庆市通过调节土地供给来抑制土地价格,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土地价格占商品房价格1/3左右,而且上涨是平稳、理性的。但这必须有足量的土地来供应,对于一些土地紧缺的地方,应该以商品房开发项目规划的“方案最优”取代土地“招挂拍”的“价格最高”土地出让制度。就是由政府根据征地成本、土地区位、土地用途和政府利润等相关因素确定土地价格区间,然后由投标者编制包括项目规划、建设方案、营销计划等内容在内的项目投标书,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应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标书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其容积率、绿化率、住房实用性、配套设施、安保设施、售后服务等的好坏,销售价格、利润率的合理性等等进行打分,规划科学合理、利润率适中、销售价格较低者得分高,综合得分最高者获得土地和项目开发权,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正确认识住房的两重属性。公民居住权决定了住房具有社会保障的属性,可交易流通又使其表现出社会商品的属性,但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其商品属性是受到特定条件限制的。对于政府来说,保障公民的居住权是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政府必须建设足量的保障性住房,确保每个公民重点是低收入阶层居住的权利。重庆市政府提出“30%低收入群体由政府提供公租房予以保障,70%的中高收入群体由市场提供的商品房解决”的思路,推出公租房兴建计划,与原有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农民工公寓5种保障方式,形成“1+5”保障性住房体系,力争实现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保障“全覆盖”,就是建立在对住房双重属性的正确认识之上,积极履行政府职责的最好体现。
严格监管和调控物价。社会经济运行也和人的行为一样,必须四肢健全才是正常、健康的。社会经济运行的“两只脚”,就是“计划”和“市场”,两者必须相互支撑、分工、配合,才能站得稳,行得快,走得远;社会经济运行的“两只手”,就是“政府监管”和“市场规律”,两者必须彼此融合、相互作用,社会经济运行才能有序、平稳、健康。政府通过制定并执行“计划”,可以均衡分配资源、优化经济结构、合理布局产能、调节社会分配;政府实施有效监管,就能够维护市场秩序、公平正义、道德诚信和价格稳定。重庆市政府采取“调控好房地产投资和开发速度”、“控制好商品房建设总量”、“适量供应土地以调控土地拍卖价格”、“设计制度对高端商品房征收‘特别房产税’”等“四招组合拳”,引导和规范资金流向,利用税收杠杆调节房价,使政府的“计划”和“监管”发挥了很好的引导、调控作用。
完善保障性住房相关制度。为使住房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并发挥应有作用,重庆市设计了一整套科学、合理、可行的管理制度。如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对承租人实行年度收入申报核实制度,租赁期一般为5年,期满退出;由于收入提高和自购房等原因不再符合条件的,政府收回保障性租赁房,再租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对象;承租人不得转租、出租或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违规者将被取消租赁资格;空置6个月以上不住,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住房的,也必须退出;拒不退出的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依法强制退出。建立住户购买和政府回购制度,公租房租客住满5年后,可以按“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一次性付款购买的,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的,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公租房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这些制度和措施既有效解决了住房保障问题,又不会因市场价格变动增加政府负担,公平合理,简单易行。
科学制定并实施建设规划。重庆市政府科学设计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营运模式,在主城区一、二环线之间规划的21个聚居区中布局21个公租房建设点,均分布在轻轨沿线或交通、环境、配套等条件较好的地区,平均容积率控制在3.8,并与商业楼盘实行“混搭”,让保障性住房住户与商品房住户有机地融合,均衡享受公共服务,不会产生心理落差,避免形成新的贫民窟。如首个公租房小区“民心佳苑”为高层电梯房,可容纳住户1.2万户至1.5万户,小区内建有运动场地、超市、水体、小学、幼儿园及中心景观绿地,由专业物业公司管理,距即将通车的轻轨只有500米左右,为小区居民的生活、出行提供方便。
在住房保障方面,重庆市为各级政府如何履行职责做出了很好的表率,值得中央和各地政府去研究、借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中国不可能实现完全的市场化,在这样的社会运行状况下,民生、公益、市场、道德、公平、正义等必须依靠政府在法律的框架内来推动、引导、规范和维护。政府应该如何正确认识并履行好自身职责?这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的运行效能和质量,也是实践“执政为民”、“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