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掌大的开鲁县城,谁敢冒用当地警车?


针对《南方都市报》刊发《县城公安局配130万元豪车?》一文,曝光内蒙古通辽市下辖的开鲁县城一辆价值130万、车牌为“蒙G0366警”的凯迪拉克凯雷德豪华SU V,因车牌属于开鲁县公安局,网友“怀疑它是当地公安局局长的座驾”,笔者也就此写下了《开鲁公安豪车,是“最牛女检察长”的翻版?》,以表示对该豪华警车的关注。

应该说,开鲁县应对舆情,反应是迅速的。今日《华西都市报》一篇题为《内蒙百万豪华“警车”被指为企业主冒用警牌》的文章报道,开鲁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已主动联系南都,并发去情况说明,称经查证,该车为套牌车,假冒警车,当天即做了查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警车管理规定》,对车主处以3000元罚款,对此车强制改色,警灯、牌照等警用标志已收缴。

这样的调查及处理结果肯定无法说服民众,笔者有三条理由,以怀疑开鲁县的情况说明可信度不高:

第一,在一个很小的县城里,谁敢套用当地公安的车牌,开着假冒警车在大街上招摇过市?何况这是一辆极易吸引别人眼球的豪华车。开鲁县公安局那些英勇的干警,绝对不可能都是“吃素的”,局里有几部车,尤其是有几部豪华车,干警们应该心知肚明,否则他们还能“管事”?

第二,企业车主也不可能弱智到如此地步,胆敢套当地公安部门的车牌。即使车主认为开着警车“更威风点”,但也肯定不会套用本地的牌照,尤其不会在眼皮子底下,去套用管理车牌照的公安机关的警车牌照。否则,在一个小县城里,就极容易出现高档酒店门口同时停放两个完全相同牌照的警车。常识告诉大家,该车主为了满足自身图威风的心理,套一个离本地距离较远地方公安的牌照,风险性应该更小。

第三,该车车主“私自非法喷涂2004式警车外观制式警用标志”,并套用警用牌照“蒙G0366警”,还有警用标志、警灯等行为,性质应该相当恶劣了,应该已经满足“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构成要件中的“情节严重”了。可开鲁县公安局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作出处理决定,仅对车主处以经济处罚,而忽视了追究车主的刑事责任,这种“以罚代法”的举动,是否是隐含着公安机关自身的某些不得已?

总之,开鲁县对豪华警车的情况通报,是难以令人信服的。笔者以一个公民的身份,要求开鲁县有关部门重新进行调查,更希望通辽市及内蒙古有关部门提前介入调查,免得再次弄出个“女检察长事件”来。

(注:发该文时,首先鄙视一下《腾讯网》,昨天《腾讯网》上的《网帖曝内蒙古一县城公安局配130万元豪车(图)》,现在已经被删除了,有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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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百万豪华“警车”被指为企业主冒用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