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楼市展开“精确制导”:问责任严信贷加新税


  调控楼市展开“精确制导”:问责任严信贷加新税

  为什么中国楼市调控越调越涨?

  是政府还是市场的力量在左右房价?

  房地产已经成功要挟整个国民经济了吗?

  房价下跌一定会带来信贷危机、次贷危机吗?

  现在任何一个政府领导人都不敢承担房价下跌的责任吗?

  这是我近日与企业界人士沟通时,大家对日益高涨的房价提出的疑虑和看法,很显然,大家对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成效缺乏信心。

 
  国家统计局1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 ,3月份 ,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7%,已超过2008年1月11.3%的历史最高值(2005年有此统计数据以来)。业内人士认为 ,4月房价涨幅还会继续扩大,同比增幅的高点极有可能出现在5月至7月之间。对此,有专家分析说,目前楼市可谓高烧不退,价格依然坚挺,成交量也居高不下,可以说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显然不是决策层所乐见的。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政府的调控是失效或者失败的。之所以效果不太理想,一是在政策执行和落实上有偏差,这方面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难辞其咎;二是在数轮调控之后,房地产开发商应对调控或者反调控的能力和经验也在增强。

     一季度飞涨的房价,不仅刺痛购房者的神经,也引起中央政府高度重视。更为严格的信贷税收政策、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中央政府四管齐下,再出重拳,彰显遏制高房价,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决心。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坚决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但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这既有流动性充裕、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原因,也与一些地方认识不到位、落实调控措施不力,投机性购房大量增加有关。必须采取更为严格、更为有力的措施,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

  一、问责任:会议要求,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要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建立考核问责和约谈、巡查制度,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的,要追究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和指导督查,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二、严信贷: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临时性措施,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三、加新税:要坚持把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作为宏观调控的核心,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摆到突出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着力增强宏观经济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有关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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