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验事物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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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4-13

                            关于检验事物的标准问题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真理”能否回答“检验实践的标准”是什么?任何事物都是可以被检验的,不仅理论可以被检验,同样实践也可以也应该被检验。实践能不能检验?用什么方法检验?用几种方法检验?这些方法之间是什么关系?这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提出的任务。自封的所谓“改革派”们,不会回答这个简单的问题,不敢?不能?反正是不回答。这已经暴露了他们是别有用心,就是要把中国搞乱、搞垮。

         检验事物的标准,不管是检验理论还是检验实践,都有三个标准。一个标准是目的标准。二个是相对关系标准。三个是自身形式标准,等等。(这仅仅是三维空间条件下的标准)

         就如判定“打仗”的标准,一是打仗的目的是什么。目的不正确就不能说打仗是正当的。二是打仗中的相对关系和相对条件是什么,在不该打仗的时候或不能打的地点打仗就不正确。三是打仗的形式,即使是正义的打仗,也不应该使用核武器或原始野蛮屠杀方法。

         简单讲这三条标准是检验任何事物的基本抽象标准。不讲相对关系标准,就无法判断真假。不讲目的标准,就无法判定正当与否。不讲形式标准,就无法确定是否合理。检验理论的标准也应该是三条,而不是仅仅以一条实践标准作为依据。实践与真理不是对应关系,而与理论是对应关系。所以实践不可以检验真理,而仅仅是检验“理论”的标准“之一”。

         有人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已经过全国的讨论,就是正确的。这是缺少科学史知识的表现,也是缺少发展意识的表现。任何时候,曾经正确的东西都会被新的事物代替,都会成为不一定正确的,或者消失的东西。邓小平讲解放思想,既包括解除对于毛泽东的迷信,也包括改变对于现在认为是正确的东西的固执。迷信是专制的前提。所谓的“改革派”现在也搞迷信,就是不让检验他们的理论和实践。比如中国的高房价问题,经济学家讲是供求关系决定的。但是不讲这种供求关系是在“谁”主导下、以什么方式实现的。中国的高房价明明是在资本的主导下,是在资本盈利的主导下才出现的。经济学家却掩去问题的实质,仅仅将表面的交换关系,似乎是在平等交换的条件下,建房速度赶不上购买速度所造成的。

         物质的无限性包括发展规律有无限多种,不仅有量变到质变规律,还有非量变到非质变的规律、不仅有否定之否定规律,还有非否定之否定规律,不仅有线性的规律,还有非线性的规律,不仅有均衡的规律,还有非均衡的规律等等,还有许许多多的我们要探索认识的规律。中国人应该解放思想,很好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