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称“住房城乡建设部1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同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从这条消息可以解读到的含义:房价是一定要上涨的,调控的目的只是快慢。
可以理解的暗示:如果要买,晚买不如早买(反正要涨,晚买成本更高)。
可能的实际效果:强化涨价预期,促进购房需求,加大稀缺资源的供应紧张,房价上涨更风狂。
这个结果可能不是政策出台的本意吧!
如果政策这样出:用于保障公民居住的70%的用地(公共资源)不得进行交易,三年内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用于公共租赁,能够满足全部新增需求的70%。
含义:居住的成本可以大大降低,从购房成本(包括贷款成本和购房资金可以产生的其他利益)变为租房成本;家家可安居;解决居住问题可以有新的选择。
暗示:住房不用愁。需求方不必只走买房一条路;房地产商别把商品砸在手里。
效果:减低购房需求,弱化涨价预期,增加供应预期,减少投机,实现房价回归,房地产良性发展。同时,大量释放被购房锁定的消费需求,增强内需,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这样的实际效果可能是人们所期待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