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为章子怡一人请命该不该?


    两会就是好,啥样的言论都能听到,爱听的不爱听的。为老百姓请命的,也有为开发商说话的,更有不惜牺牲百姓的民意为高房价辩护的。今天又听到了有全国政协委员为明星一个人上书的。

    前日,全国政协委员、长春电影制片厂总导演李前宽在政协会议小组讨论时谈及中国电影界现状,痛批媒体“炒作”明星绯闻的行为,称这种炒作之声“该封杀就得封杀”。他还表示,对“中国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国际影星章子怡”,媒体不要抓住她的绯闻不放。不过,李前宽的说法却引来了一个多月来苦苦追查善款的网友们的极度不满。

    表面上看是为娱乐圈明星群体请命,但是她以这种形式来为一个明星呼吁宽容章子怡的做法不妥。特别是他举的例子更是不恰当,我觉得没有说服力。他想表达中国电影界现状,痛批媒体“炒作”明星绯闻的行为,我没有什么异议,毕竟现在媒体圈也不是那么清净和正规。为章子怡开脱看似是为了天下广大的影迷们,实则为了章子怡一人实在不应该。这种场合不太适合代表一个人,而是代表广大人民的心声。

    李前宽导演请求宽容章子怡,不要揪住她的过错不放,既然李导这么宽容,为什么不能对媒体宽容呢?为什么他一出口就是对媒体的某些行为该封杀就封杀呢? 

    李前宽在小组讨论的发言中表示,中国电影界目前炒作之风盛行,尤其是媒体过度炒作明星的绯闻。谈及近日被热炒的章子怡“诈捐门”事件,他说:“现在(媒体)又开始炒章子怡捐款差了10几万的事情,(媒体)就在这些小地方抓着不放。”“我们培养一个年轻影星,能在国际舞台上站住脚不容易啊,”李前宽说,“章子怡在汶川地震的关键时刻,在戛纳电影节马上换上素装,马上捐出100万,这样的年轻演员,你还要她怎么样?”李前宽认为,中国媒体应该爱惜、包容年轻演员,特别是已经崭露头角的青年艺术家。他说,当年阮玲玉因小报炒作而自杀,如果在当今中国,由于媒体的炒作而再次导致中国电影界一个新星的陨落,这将是不能原谅的。

    李前宽想表示一个明星出名不容易,特别是章子怡曾经被认为是中国的代表,甚至其人气超过孔子,这我不否认,一个明星的确应该保护,毕竟他也是人。但是他举例说,媒体就在这些小地方抓着不放。怎么能说是小地方呢?这位大导演也太会息事宁人了吧!而且过去捐多少并不代表这个人以后的错误就可以一笔勾销,那这样跟用钱买罪有什么区别?诈捐和骗募并不是所谓的“绯闻”,更不是什么“小地方”。大家现在追究的根本不是捐少16万的问题,而是质疑她私吞海外的别人捐款,另外此事是社会事件,已不是普通的明星绯闻。

    明星的光环不是免死金牌,如果犯罪,明星应与庶民同罪,不应该包庇袒护明星。当然,我们又何尝不想让章子怡在国际上为祖国争光呢?现在是网络社会,特别是网上,言论自由,明星的一言一行都会让天下网民自由评说。满文军吸毒和我们普通人有什么关系?但是他的行为就是让我们不满,所以他也进行了道歉。

    希望这位李委员搞清楚事实再说,况且为一个人讲这种话明心是不是显得太明显了。当然李委员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毕竟章子怡是明星,是明星就应该接受媒体的曝光,又不是狗仔队曝光了你的私生活。当明星就应该有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的准备。再说也没把章子怡怎么着啊!不就有的电影没让她拍吗?难道非要所有电影都有她才叫保护她?

    总之,明星的确该保护,媒体更需要整治,但是全国政协委员为章子怡一个人讲情居心不良,为她讲情的理由更没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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