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说明书的组成
美国专利说明书由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正文和附图组成。说明书正文的撰写颇具特点,每部分均以小标题引导,一目了然。一般包括:
发明背景(Background the Invention):指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状况和存在的不足;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要达到的目的。
发明大意(Summary of the Invention):概述本发明内容。
附图简介(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Drawings):简要说明附图的参看方法
最佳方案详述(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Preferred Embodiment):详细、完整、清晰地对发明内容给以叙述,使任何熟悉该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一般工程技术人员阅后,能制作及使用该发明。发明如有附图,应结合加以说明。这是专利说明书主要部分,提供了解决技术问题最佳方案。
权利要求(Claim):在说明书的最后,一般以“What is claimed is:”开始陈述。
2. 说明书的类型
目前已经出版的专利说明书类型有以下几种:
发明专利 (United States Utility Patent)(见美国专利说明书(5878290)扉页)
美国专利说明书扉页中一些INID代码的使用体现了美国专利法的诸多特点:
[75]发明人 美国实行先发明制。当同一发明多人申请的情况发生时,按照美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将授予最先完成发明的人,而不是最先提出申请的人。这样可以使发明人安心从事研究和试验工作,不必担心别人在先申请。但这一原则只适用于美国人在美国完成的发明,来自外国的申请只能以其申请日为准,在美国以外的发明日的证据是无效的。1994年美国专利法的修改中,对于美国之外提出的发明证据已开始予以承认。
[22]申请日期 1994年修改的美国专利法中新增一项内容--临时专利申请。临时专利申请中可以不提出正式的权利要求、誓词及声明、相关资料及在先的技术公开。临时专利申请可以在产品(或方法)第一次销售、第一次为销售而提供、第一次公知公用等情况发生后的一年内提出,一年后自动作废。为申请人评估该发明潜在的商业价值提供了条件;临时专利申请可确定专利申请日及巴黎公约的优先权日,允许先提出多个申请,最后在正式的申请中合为一体。
[63]继续申请/部分继续申请数据 继续申请(Continuation Application)和部分继续申请(Continuation-in-part Application)都是对同样的发明提出的二次申请,其原始申请首先必须是一个正式的专利申请,并且原始申请处于等待批准的阶段。继续申请中所揭示的内容必须与原始申请中相同;而部分继续申请增加了原始申请中没有揭示的内容,使原始申请内容只为部分继续申请的一个部分。
专利申请公开(Patent Application Publication)
这是根据《1999年美国发明人保护法案》规定,自正式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公开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自2001年3月15日起,每周四仅以电子载体形式出版,可从以下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网站获得:http://www.uspto.gov
3. 说明书类型识别代码
2001年美国专利说明书类型识别代码全面调整,从2001年1月2日开始,美国在其出版的专利文献上全面使用WIPO PCIPI制定的标准16专利文献类型识别代码。下表以2001年1月2日为界列出了文献类型识别代码的变化。
文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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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识别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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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2日之前 | 2001年1月2日以后 | |
发明专利植物专利
再审查证书 |
APB1,B2,B3 | 用B1、B2代替用P2、P3代替用C1 C2、C3代替 |
从2001年1月2日开始使用的文献类型识别代码
文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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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识别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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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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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公开 专利申请公开(再公开) 专利申请公开(修正) |
A1 A2 A9 |
授权前公开 授权前公开 授权前公开 |
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 |
B1 B2 |
授权前未曾公开(原来使用的代码A) 授权前曾公开 |
再审查证书 | C1, C2, C3 | 原来使用的代码B1、B2现用于授权专利 |
再版专利 | E | 无变化 |
依法登记的发明 | H | 无变化 |
植物专利申请公开 植物专利 植物专利 植物专利申请公开(再公开) 植物专利申请公开(修正) |
P1 P2 P3 P4 P9 |
授权前公开 授权前未曾公开 授权前曾公开 授权前公开 授权前公开 |
设计专利 |
S | 无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