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说明书


  1. 说明书的组成

   美国专利说明书由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正文和附图组成。说明书正文的撰写颇具特点,每部分均以小标题引导,一目了然。一般包括:

  发明背景(Background the Invention):指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状况和存在的不足;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要达到的目的。

  发明大意(Summary of the Invention):概述本发明内容。

  附图简介(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Drawings):简要说明附图的参看方法

  最佳方案详述(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Preferred Embodiment):详细、完整、清晰地对发明内容给以叙述,使任何熟悉该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一般工程技术人员阅后,能制作及使用该发明。发明如有附图,应结合加以说明。这是专利说明书主要部分,提供了解决技术问题最佳方案。

  权利要求(Claim):在说明书的最后,一般以“What is claimed is:”开始陈述。

  2. 说明书的类型

  目前已经出版的专利说明书类型有以下几种:

   发明专利 (United States Utility Patent)(见美国专利说明书(5878290)扉页)

  美国专利说明书扉页中一些INID代码的使用体现了美国专利法的诸多特点:

  [75]发明人 美国实行先发明制。当同一发明多人申请的情况发生时,按照美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将授予最先完成发明的人,而不是最先提出申请的人。这样可以使发明人安心从事研究和试验工作,不必担心别人在先申请。但这一原则只适用于美国人在美国完成的发明,来自外国的申请只能以其申请日为准,在美国以外的发明日的证据是无效的。1994年美国专利法的修改中,对于美国之外提出的发明证据已开始予以承认。

  [22]申请日期 1994年修改的美国专利法中新增一项内容--临时专利申请。临时专利申请中可以不提出正式的权利要求、誓词及声明、相关资料及在先的技术公开。临时专利申请可以在产品(或方法)第一次销售、第一次为销售而提供、第一次公知公用等情况发生后的一年内提出,一年后自动作废。为申请人评估该发明潜在的商业价值提供了条件;临时专利申请可确定专利申请日及巴黎公约的优先权日,允许先提出多个申请,最后在正式的申请中合为一体。

  [63]继续申请/部分继续申请数据 继续申请(Continuation Application)和部分继续申请(Continuation-in-part Application)都是对同样的发明提出的二次申请,其原始申请首先必须是一个正式的专利申请,并且原始申请处于等待批准的阶段。继续申请中所揭示的内容必须与原始申请中相同;而部分继续申请增加了原始申请中没有揭示的内容,使原始申请内容只为部分继续申请的一个部分。

   专利申请公开(Patent Application Publication)

  这是根据《1999年美国发明人保护法案》规定,自正式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公开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自2001年3月15日起,每周四仅以电子载体形式出版,可从以下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网站获得:http://www.uspto.gov

3. 说明书类型识别代码   
  2001年美国专利说明书类型识别代码全面调整,从2001年1月2日开始,美国在其出版的专利文献上全面使用WIPO PCIPI制定的标准16专利文献类型识别代码。下表以2001年1月2日为界列出了文献类型识别代码的变化。

 


  

2001年1月2日之前使用的文献类型识别代码
文献类型
文献类型识别代码
2001年1月2日之前 2001年1月2日以后
发明专利植物专利
再审查证书
APB1,B2,B3 用B1、B2代替用P2、P3代替用C1 C2、C3代替

  从2001年1月2日开始使用的文献类型识别代码
文献类型
文献类型识别代码
说明
专利申请公开
专利申请公开(再公开)
专利申请公开(修正)
A1
A2
A9
授权前公开
授权前公开
授权前公开
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
B1

B2
授权前未曾公开(原来使用的代码A)
授权前曾公开
再审查证书 C1, C2, C3 原来使用的代码B1、B2现用于授权专利
再版专利 E 无变化
依法登记的发明 H 无变化
植物专利申请公开
植物专利
植物专利
植物专利申请公开(再公开)
植物专利申请公开(修正)
 
P1
P2
P3
P4
P9
 
授权前公开
授权前未曾公开
授权前曾公开
授权前公开
授权前公开
 
设计专利
 
S 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