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大使命。。。 |
![]() 基督徒的大使命的诠释 主的托付: 太28:18-19-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正如经上所说'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所以我们不能单单自己信就足够了,要按照主的托付,让更多的人知道,'"神是为你我而死的,已经做了你我的赎价。 这段圣经也被称为“教会的大使命”, 大使命的核心就传福音,训练门徒,当一个遵守大使命的人,他就产生传福音的行动;当他开始传福音,就有人信耶稣;信耶稣之后,在教会过团契的生命,受洗加入教会;当一个受洗加入教会,在教会里接受圣经教导;圣经教导下生命渐渐成熟,最后成为主的门徒,就是遵守大使命的门徒。这样教会就产生息息不断的门徒训练。 (1)「你们要去」-- 这是完成使命的第一步,没有此起点,一切命令也属枉然;“去”即是一个起点,更是一个命令,每一个基督徒都无条件的完成耶稣基督所颁布在大使命,尽上最大的力量去完成。 (2)「使万民作我的门徒」--「使作门徒」是整个使命的核心导向,宣教、施洗、教导为是培训成为一个基督耶稣的门徒。宣教是使人成为门徒的前奏,只有宣教把能人归主,透过福音的大能把一个流浪的生命带回到天父的怀抱之中。成为基督徒之后,教会就有责任培养他成为一个能完成大使命的门徒。 (3)「奉父子圣灵之名给他们施洗」--「施洗」非使万民作门徒的法门,而是受洗者愿作门徒的一种承诺,这是个愿意「进入」(eis中译「奉」)叁一神之恩福里或投入神之主权里的表示。然而奉叁一神的名字施洗在耶稣口中却是首次,亦是第一世纪文献里唯一的一次。 但此「神号」的称呼在新约则常出现(参林前 12:4-6;林后13:14;弗 4:4-6;帖后 2:13-14;彼前 1:2;启1:4-6)。现今门徒须以这新呼号给予他人施洗,意说如今门徒拥有直接将人人引至叁一真神(父子圣灵)的权利,不用借著其他的中保。 (4)「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教训」(didaskontes)是「使作门徒」的一项必须程序,但教训的课题却以耶稣的「吩咐」(eneteilamen这字是将「诫命」字作动词用)为主,可见耶稣视自己的训话如神的话(参出29:35;申 1:3)。耶稣的教训带有神的权柄,绝非可望不可即,更可遵守到底直至世界的末了。 (5)传福音来回应神:赛6:8-10-“我又听见主的声音,说,我可以差遣谁呢,谁能为我们去呢。我说,我在这里,请差遣我”。他说,你去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 (6)欢迎你加入我们的福音行列中,你可以向朋友分发BBN 邀请卡, 以邀请卡邀请朋友上网听福音,因为我们已进入了网络的时代,在美国,和其他国家,使用互联络是相当普遍的,平均每3人就有1人上网,所以我们要意识到在这时代使用网络传扬 神的话语,去改变世界的重要性!当你已向同学表明你的信仰时,而你的朋友也表示蛮有兴趣的样子,你就可以进一步的带邀请卡给他。或是把圣经广播网,圣经学院,BBN的聊天室,全天候频道的网www.bbnradio.org ,介绍给人。使他们的到永远的祝福。欢迎你来信索取学习邀请卡,来送给你的朋友。或者介绍我们的聊天室给朋友好吗? 欢迎来上课!! 50500 选修课程--宣教大使命 提供者: 李秀全牧师教授 5 讲宣教大使命。李秀全牧师在中国大陆及台湾长大,于 1963 年加入台湾的校园福音团契,前后担任总干事与训练部主任。一九六○年代末期在新加坡内地会的门徒训练中心接受装备,一九八○年代初期赴美国芝加哥在惠顿大学研究所深造。1977年初至1994年底在波士顿郊区华人圣经教会担任主任牧师十八年。1995年起李秀全牧师被教会差派到海外宣教,加入中华海外宣道协会,担任总干事及工场主任,在东南亚参与跨文化宣教事工。2001年起,出任美国校园福音团契宣教部主任。2006年起担任世界华人福音联络中心总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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