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子标准就是“人居”标准


  好房子标准就是“人居”标准

  本报主笔 刘长杰
  

  2010年,沈阳房交会十岁。在一个城市中,建设者即售房者,居住者即购房者,监管者即服务者。他们是构建这个城市的主体,因而他们的梦想,就是这座城市的梦想,而房交会则是将这三者的梦想紧紧地集结在一起的一个舞台。

  从蹒跚学步到健步如飞,十岁的房交会,十年的数据库,稍加盘点,沈阳楼市一组组的数字就会让你心生感慨。2000年,沈阳市人均住房面积为12平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3个平方;2009年,沈阳市人均住房面积已经接近30平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了1平方米。

  数字是最好的证据之一。仅在2007年一年间,沈阳人就购买了12.7万套新房,7.2万套二手房。这意味着,一年之中,沈阳市有20万个家庭喜在乔迁。20万户,这比2001年沈阳档案中记载的棚户总数——15万户,还多出5万户。

  从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3平方米到接近30平方米,在82%以上的家庭都拥有产权住房的时候,来探讨何谓“好房子”,恰逢其时。

  我们认为,“好房子”标准其实就是“人居”标准,而所谓“人居”,本报此前已经定义了如下四个层次的内容:

  第一个层次,易居。这里的“易居”,是指容易拥有居所(这个居所主要指自有住房,当然也包含租用等其他形式),与房价和居民购买力相关。拥有一个居住的地方,是人类维持自身生存的最基本条件之一,如果连这个要求都得不到满足,那么人居的其他层次就是空中楼阁。这意味着,如何提供一个多层次的、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使“居者有其屋”,是一个城市首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个层次,安居。所谓安居,就是能够安全地居住,属于人居的社会环境部分,是社区和谐的决定性元素。安居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健康保障,二是财产安全,三是人身安全,四是家庭保障。对于一个居住者来说,所居住的城市整体是否具有安全感,所居住的社区生活是否安全、家庭财产是否安全等等,都是人居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三个层次,宜居。宜居属于人居的自然环境部分,应该包括整个城市的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城市不但要在环保、生态、大气、水质、绿化、交通多方面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还应当在城市的整体规划、建设中,强调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而居住区的小环境也同样重要,比如房屋朝向、楼栋距离、平面布局、采光通风、商业与生活配套设施等等。宜居有着城市对人的尊重,以及人对城市的认同的双向情感特征。

  第四个层次,乐居。在易居——有房住、安居——住的安全、宜居——住的有尊严这三个条件均达到的情况下,一个居民自然就会产生实现自我梦想的动力,正所谓安居乐业。

  人居的四个层次就象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逐级递升。同时,任何一层都不会因为更高层次的发展而消失。

  我们确信,一旦包含着四个层次的人居梦想得以实现,将有利于塑造公民对这座城市乃至这个国家身份的认同感,并为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注:此为发表于20100323时代商报城市嬗变特刊的评论原文,发表时http://epaper.lnd.com.cn/sdsb/20100323/index.htm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