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贵州省女记者被掴耳光说开去


 

    近日,贵州女司机搧女记者耳光的新闻火爆个大媒体抢眼位置。一时,舆论哗然。报纸、电视、网络媒体竞相报道。笔者注意到,有媒体称被掴耳光的女记者随后住院治疗(据贵州电视台第5频道主办的贵州法制网公布的信息,“324日上午11点半,贵阳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蒋星恒一行人来到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慰问受伤记者。)。据称,被打记者姓卢,系贵州电视台第5频道《法治第一线》栏目记者。当日上午,该电视台联合贵阳市交警支队四大队通过媒体监督曝光,纠正行人、机动车违法行为时,因语言不恰当,导致一名违章女司机恼羞成怒打了采访的女记者几个耳光。女记者问当事女司机:是否给贵阳丢脸而被连扇多个耳光。摄像记者已经拍下了打人全过程。卢记者的同事说。

     一起简单的交通违章处理事件,缘何能够上升到炙手可热的态势?乃至于记者住院治疗,惊动新闻主管官员探访,笔者以为,应该客观公正的看待这起新闻事件。

    首先,作为记者,一个合格的记者,应该懂得再从是新闻采访过程中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对事不对人。同时,作为记者,一定要谨慎语言,不要再语言上对当事人造成人格伤害。笔者从事多年新闻采访工作,也遇到过类似的事件。但是,不管是什么新闻,什么事件,只要记者谨记自己的言行举止,采访工作中就会避免不少的类似事件。时下,记者队伍的素质亟待提高。一些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语言犀利,甚至吧采访对象当作攻击的对象。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不可能置自己的人格不顾而让记者随意强加言辞。更有甚者,一些记者再采访过程中诱导或者说是蛊惑新闻事件当事人,诱其发飙,以提升新闻事件的升级,扩大自己的影响。记者身份不同与其他行业,所以,作为记者,首先要端正自己的言行,公正、健康的进行新闻采访工作。

    其次,记者的职业决定了从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在女司机搧女记者新闻后续报道中,我们发现,宣传部部长到医院慰问记者,作为新闻主管单位领导,关心新闻工作人员原本无可厚非,问题是,记者怎么就住院了?几个耳光就把我们的记者搧进了医院,那我们的记者是不是太“不堪一击”了?。众所周之,新闻工作是具有一定的风险和超强劳动力的职业,同时,坚强的意志是支撑我们从事新闻工作的基本条件,我们的女记者怎么因为几个耳光就住进了医院?试问,几个耳光能造成多大的身体伤害?当然,我们不是反对在新闻采访工作中受到攻击的记者进医院治疗。问题是有没有那个必要进行治疗。

    本次新闻事件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新闻,可是,由于记者在采访过程中用了损害他人人格的偏激语言,造成女司机“恼羞成怒”,搧了女记者的耳光,所以,舆论开始“哗然”。

    作为记者,我们在法律上的知识远远高于其他行业人员,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和修正,特别是对公民的名誉问题上正在逐步完善,作为公民,我有权利拒绝你采访、摄影、拍照。我不愿意让你对我进行拍摄,你却执意强拍,那你是不是在践踏公民的权利呢?

    当然,我们不是要为违章者辩白,但是,在这次的新闻事件中,违章者在人身受到他人有意伤害的时候就该“沉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