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共享——下一个社会的主要目标


 著名英国文学家肖伯纳曾说过一句至理名言:“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大家相互交换,各得一个苹果。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大家相互交换,各得两种思想。”这句话概括了知识共享和交流的重要意义。们可以设想,如果两个人互换知识,两个人就各有两种知识,而当很多人一起交流共享时,其爆发出来的价值能量将是不可估量的。

    马克思说:“一切的等级制,都是知识的等级制”。可见,知识在知识主体之间的分布是不对称的,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知识不对称能使知识主体获得竞争优势,因而使得知识共享难以顺利进行。
   
 林永青先生在《下一个社会: 知识型网络社会的管理》一文中提出“知识型网络社会”的概念,可见,在这个即将来临的社会,如何进行有效交流,共享知识,这是一个相当值得探讨的话题。
知识就是财富
知识就是力量
这早已经是大众口号了,现在,应该成为知识经济时代人们的共识。
 
知识的分类
 按知识的内容来划分,知识可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知识主要通过各种可记录的文献形式进行,而隐性知识主要通过会议、交谈等非文献形式进行,也即个人的工作经验,心得体会。
 按知识所处的层次来划分,知识可分为:数据,信息和知识。知识包含在数据和信息之中,不同层次的知识共享,具有不同的共享效率。在数据层和信息层的知识共享,需要知识主体首先对数据和信息中隐含的知识进行提炼,而知识共享是直接的,高效的。目前,知识共享主要还是数据层和信息层的知识共享,知识层的知识共享较少,这主要是因为在知识层存在各种知识共享障碍。
 按知识存在的形式来划分,知识可分为:非文献知识,文献知识和网络知识。目前主要是文献知识共享,而非文献知识共享(如经验、技能和技巧等)和网络知识共享(如存在的各种知识网络)还需要进一步挖掘。
 
知识共享的障碍
 知识的本性是:知识应该自由流动,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的作用,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为人类服务。
 知识经济的悖论是:知识传播的范围越广,知识的社会价值越高,而知识的个人价值越低。
 由于各知识主体之间存在各种利益关系,为维护自身的利益,不同的知识主体都想方设法控制知识的流动,在知识主体之间设置重重障碍,以便形成知识垄断,造成知识势能差,获得竞争优势,因而使知识共享难以实现。只有不同程度地减少知识共享障碍,才能使知识共享顺利进行。知识主体间知识共享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其共同的利益,以及知识主体对共同利益的判断。只有调节知识主体间的利益平衡,才能调节知识共享。
 知识有共享的需求和本性,而知识经济又有阻碍共享的倾向,如果我们能解开知识共享的规律和机制的秘密,就能有效地开展知识共享。可以说这就是知识经济背后的“无形的手”。如何提高知识创造和共享的积极性,这就是我们需要解决的时代问题。
 
知识型网络社会
 纵观人类历史的发展,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一直到信息社会(或者叫知识经济社会或知识型网络社会),农业社会的主要生产要素是土地,工业社会的主要生产要素是能源,那么信息社会的主要生产要素是什么呢?知识,我想应该是只有知识。
 上面提到,按知识共享的层次来划分,知识共享可分为:数据共享,信息共享和知识共享。可以说目前最伟大的互联网公司google.com还仅仅停留在数据和信息这个层次,下一个能胜过google的公司必定出现在知识共享这个层次。
 知识本身是数据和信息的一种特定的组织形式,是数据和信息的一种特定编码,而学习就是一种解码。信息社会需要个人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这也是教育千百年来的目标,可见提高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按知识存在的形式来划分,知识可分为文献知识,非文献知识和网络知识。也就是是说数据代码呈现的形式不同,就说书本知识,可以是教科书上的,也可以是老师讲出来的,还可以是在个人特别感兴趣的情况下老师跟同学在一个学习型社区交流讨论研究琢磨出来的,不同的呈现形式可以发挥天壤之别的效果。知识型网络社会将出现的伟大的公司可能会出现在能在技术层面上提高知识自身解码能力的公司,而不是单纯指望提高个人的学习能力。直白的说就是知识本身能让人更好理解,而不是人更有理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