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碎片:老百姓的“好时光”


  据记载,年满元璋夺得元朝的江山之后,鉴于官吏,特别是那些基层官吏经常下乡扰民的史实,特别制定了一个严禁官吏下乡、并允许老百姓捉拿扰民官吏的政策。

  而据朱元璋亲自主编有那本名叫《大诰三编》当中也确实记载有一些相关的案件。

  其中非常有名的是当时的北平布政使司下属的乐亭县(大约在今天河北)的农民赵罕辰率领三四十个农民将县里一帮贪官污吏擒拿并押送到了当时的首都南京。

  事情的起因是,当时该县的主薄(大约相当于如今的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汪铎与县里各衙门的负责人一起,设计了一个“佥派徭役”的汪把戏,目的自然是想通过巧立名目而从老百姓身上敛点钱来。当时规定,县民之中,凡有想不承担此徭役者,可以交钱以代,标准是每人须交纳5匹绢。

  按照当时官方的银、绢和粮的折价,这5匹绢大约相当于6石米。而当时朱元璋给一个正七品的县令所制定的工资也只是每月7.5石米;而正九品的县主薄则为5石米。事件的结果是民怨沸腾之下,赵罕辰便率领几十个农民将8个县机关的负责人捆绑起来押送首都交给皇帝处理。

  据说直到距离县城二三十公里的地方,这位曾经不可一世的县主薄便放下架子,苦苦哀求赵罕辰,说:“我从4岁开始寒窗苦读,好不容易才有了今天的地位,请你饶了我这次,不要坏了我的前程,我是再也不敢了。”

  但农民并没有饶了他,押送到首都的结果是,朱元璋下令将他砍头,并对那几十个农民给予了一定的奖赏。

  另外,当时的江苏常熟也发生了类似的一件事件。据记载,当时江苏常熟县有个名叫陈寿六的农民,率领自己的弟弟与外甥3人,捆绑了“害民甚众”的县吏顾英,到首都告御状。结果朱元璋在将那个倒霉的县政府官员顾英砍头之后,对陈寿六是大加奖赏,除了赏了他钞票20锭(据专家推算,大约相当于今天的1万多元人民币的样子),3个各赏两件衣服外,还免除了陈寿六“杂泛差役三年”,并且通报全国予以嘉奖。

  朱元璋在那篇由他亲自撰写的嘉奖令中还严厉的警告当地的官员说:若有敢于无事生非扰害陈寿六者“族诛”(即杀其全家),敢于捏造罪名诬陷陈寿六者同样也是“族诛”。并规定,若陈寿六真的有什么过失,也只有他——皇帝朱元璋本人才能审他。

  文章的最后,朱元璋还大大的感慨了一番:“其陈寿六其不伟哉?”(用今天的话说,那就是:这个陈寿六难道不伟大吗?)

  这在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从未出现过的奇迹,是朱元璋的创举之一,其目的地是惩治官员的腐败,然而,极具讽刺意味的是,整个明代却是中国历史上最腐败黑暗的时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