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大幅提高甲醛释放量限定标准生产企业应引起关注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管理委员会(CARB)于2008年4月通过降低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的有毒物质空气传播控制措施,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在该州出售使用的硬木胶合板、刨花板以及中密度纤维板等的甲醛排放量限定要求分别由原来的0.2 mg/kg降低为0.08 mg/kg (胶合板)、0.3 mg/kg降低为0.18mg/kg(刨花板)、0.3 mg/kg降低为0.21 mg/kg(中密度纤维板)等,并计划在下阶段进一步降低上述制品的甲醛排放标准。该措施也适用于含有这些材料的成品,包括室内家具、橱柜、棚架、工作台面、地板和(装饰用)外框等。随着美国加州提高了甲醛排放的标准,预示着美国其它州或者欧洲市场也可能将提高对甲醛排放量限定标准。

  温州市现有注册木制品企业41家,家具企业42家,企业所采用的主要原材料都是中密度纤维板;这些企业经过今年的注册登记考核、整改,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产品溯源体系、成品检测验收体系,企业自控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根据我们日常监管的情况看,企业尚未有效建立起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控制体系,对于原材料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基本是以生产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作为进货依据。目前我市大部分出口木制品及家具企业所采用原料板材是E1级中密度纤维板,个别企业出于生产成本考虑甚至还在使用E2级中密度纤维板。对于中密度纤维板本身而言,由于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控制程度有所不同,造成部分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量的不稳定性,继而使木制品及家具产品甲醛释放量不稳定,虽然大部分成品表面经油漆涂装,但仍有可能造成甲醛释放量超标。

  为确保出口美国加州木制品及家具产品符合新规定要求,木制品及家具企业应引起重视并及早采取应对措施防范于未然。原料板材应尽可能采用信誉好质量有保证的名牌企业产品,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应采购甲醛释放量更低的E0级的板材,并切实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