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央视女记者刘薇和一名男子携手救人时不幸双双被撞身亡,这名男子就是江西省信丰县人曾庆香。
当晚,在回家的途中前方发生了一起车祸。曾庆香先救了央视女记者,而后两人又联手救助第三辆出车祸汽车中的被困人员,但不幸被后面快速驶来的车辆撞倒身亡。
19日,信息日报代曾庆香家属为其向北京市申报“见义勇为奖”,申报材料已送达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优抚科。根据申报规定,申报者必须提供至少两名现场目击人。北京“3·9”车祸事故现场,曾庆香和其妹妹曾九娇、妹夫刘弟元在一起,但因为现场目击证人不得全部为牺牲者的亲属,因此,曾庆香申请“北京见义勇为奖”还缺少一名现场目击人。
曾庆香的妹夫刘弟元告诉记者,与四环、五环不同的是,事发现场北六环整条路上只有主路,没有辅路,行人不让上去,为此目击者非常少。“而且事发的时间那么晚,路上没什么行人,与我们相遇的,都是与事故有关的人和车辆。”他回忆,“当时,煤车司机侧翻后,车上的司机和一名乘客都还没有爬出来,可能没看到事故的情况;而夏利车司机应该目睹了曾庆香和刘薇欲前往救他的场面;最后那辆面包车司机也可能清楚事故的真相。除此之外,好像无人经过路旁。”
此时,制度上的缺陷就暴露出来了。民政部门就不能以弘扬人性美德为工作宗旨,主动帮助家属去寻找目击证人,或者,在第三位目击证人根本就不存在的情况下,主动找出制度中可以变通的地方,为英雄放行?制度是人定的,它的宗旨是杜绝造假。曾庆香的英雄行为,全国人民都认可了,央视《新闻联播》进行了报道,根本就假不了,你还拿这个制度说事,难道不是很典型的教条主义么?
况且在当今的中国社会,人们都很现实,见义勇为已经十分难能可贵,像曾庆香这样的人确实为数不多了;对于这样见义勇为的行为,难道不应该大力弘扬,为其大开绿灯吗?政府部门确实到了该好好反思、转变工作作风的时候了!
见义勇为:想说爱你不容易
评论
5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