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用廉租房代替经济适用房


     建议用廉租房代替经济适用房

    庞  震

    据媒体报道,南京每7个经适房房主就有1辆私家车。而且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银龙花园,记者看到从宝马到甲壳虫,不同档次的高档车应有尽有,此情此景让记者无法相信住户都是低收入者。

    而根据现行的南京经适房申请标准规定,申购家庭的住房人均面积需在30平方米以下,且全家只有这一套住房,该住房的评估价在15万元以下。此外最重要的就是,全家收入总和不超过市统一限度(1000元/人)。算算看,人均一千块,再怎么省吃俭用,估计买宝马也不会比买房子容易吧。当然,这也不能完全就说明,咱们的有关部门存在暗箱操作,让一些有钱人住进了本该低收入者才能申请到的经济适用房。

    因为确实存在着另外一种可能,毕竟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只是看一个家庭当前的收入情况,换言之,申请到经济适用房之后,你们家庭的收入如何就没人会去考察了。其实,很多时候,人的贫穷只是暂时的,一个人不仅可以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改变命运,就算运气好点,说不定靠买彩票也能立刻变富。所以说,即使经济适用房开始分配给的人,的确是些低收入者,但真的不代表,所有人一辈子都是低收入者。

    大家都清楚,政府的财政收入是有限的,它不可能解决所有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而建经济适用房,最大的毛病就是,它很多时候是带产权性质的,也就是说,如果谁申请到了经济适用房,那么这个房子以后就是谁的了,即使以后他发了财,政府也没办法收回,更不可能通过这个房子再去帮助其他没房住的低收入者。显然,经济适用房会导致一部分社会资源的浪费。

     同时对于那些凭自己个人努力,最后有能力购买商品房的人,也存在一种不公平。试想一下,没人天生就有钱,谁不是从无到有呢?为什么有些人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花很少的钱就能买到属于自己的房子,而大多数的人却必须依靠自己,甚至父母去买房子呢?

    可见,经济适用房不仅未必能帮助到真正买不起房的低收入者,还有可能造成一种不公平,不过,要是建廉租房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了。道理很简单,没房子的人才租房子,而廉租房就是要解决那些租房人的住房问题,比如刚毕业的大学生,拿着最低收入的普通打工者,他们才是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得到政府帮助的人群。此外,廉租房的最大好处就是,这样的帮助即可以是长久的,也可以是暂时的。一旦你的经济实力变强了,那么就可以选择搬出廉租房,腾出位置让给其他更需要帮助的人。我想只有这样做才能解决更多老百姓的住房问题

    记者调查:南京每7个经适房房主就有1辆私家车
    http://news.house365.com/gbk/njestate/system/2010/03/19/0100848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