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尊严”?
温家宝总理2月12日他在虎年团拜会上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3月5号,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他又重复了这句话,这是代表中央政府郑重陈说的,可见其重要性非同一般。
如何做到“让人民更有尊严”呢?
一、若要让人有尊严,首先让人有金钱。如果很多贫民没钱读书,没钱买房,没钱就医,哪来尊严?更遑论社会底层的农民和农民工!再说曾被称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十年寒窗”之后,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住的却是蜗牛屋,甚至是蚂蚁铺,连基本的体面都没有,更别说尊严了!让大多数人富起来,而不是先让贪官、衙内、奸商、黑帮富起来,这才是利民利国之道,也才是人民确有尊严之关键。
二、若要让人有尊严,必须让人有民权。“民权”就是公民在政治领域里享有的民主权利。真正实施《宪法》所规定的诸种自由,尊严才不是空言。
三、若要让人有尊严,根本要把人当人!尊严来自对人尊重,根本的、最起码的是要把人当人,要切实尊重人的生命,尊重人的权利。不能把人当螺钉齿轮,不能把人当傀儡,不能把人打成“右派”,不能把人划作“黑五类”,不能强拆住房,不能禁止嘴巴发声,不能把人打死说成是“躲猫猫”……。什么时候真正的以人为本,什么时候真的把人当成人,中国人的尊严就美梦成真!
(对沙叶新《提升人的尊严》的缩写,
原文请看: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7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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